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沪残联〔2023〕28号
关于完善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残联,各基础电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15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信息消费制度,推动本市基础电信企业落实优化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通信资费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本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障碍者。
(二)申请办理手机套餐的,需持有本人经过基础电信企业实名认证的手机卡,且原有套餐无协议约束。
(三)申请办理宽带套餐的,需持有本人经过基础电信企业实名认证的宽带账号或手机卡,且原有套餐无协议约束。
二、套餐服务内容
各基础电信企业推出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套餐优化方案及宽带套餐优惠方案;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种套餐并选择一家基础电信企业(选择听力、言语障碍者宽带套餐的残疾人,须在宽带速率200M及宽带速率500M之间选择其中一种宽带速率),由相应的基础电信企业为其提供服务,市残联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给予补贴,其他费用由本人自行支付。具体如下:
(一) 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套餐
上海电信
上海移动
上海联通
25
(1)国内主叫100分钟
(2)国内短信300条
(3)国内流量20GB
(4)来电显示
(5)国内接听免费
(6)漏话提醒
执行标准资费
(由使用套餐的服务对象自行支付)
以上套餐由各基础电信企业提供服务,如听力、言语障碍者未按期足额缴纳超出套餐通信费用,各基础电信企业有权按照业务规则予以停机或拆机(销户)处理。
(二)听力、言语障碍者宽带套餐
上海电信
上海移动
上海联通
300
宽带速率200M
残联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支付套餐费用,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新安装宽带用户安装费用自理)
上海电信
上海移动
上海联通
800
宽带速率500M
残联按每人每月25元标准支付套餐费用,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支付(新安装宽带用户安装费用及由于宽带速率升级而产生的设备费用自理)
三、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套餐用户申请单》(附件1)
(二)身份证原件
(三)户口簿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以上材料能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得的,免于提交实体证件。
(五)未满16周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申请流程
(一)新增
申请人通过本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如“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等)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初审后,转区残联审核。
各区残联审核通过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电子版的《新增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套餐汇总明细表》(附件2,以下简称《新增汇总明细表》)转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审核未通过的,由区残联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附件3)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各基础电信企业根据《新增汇总明细表》办理套餐相关业务。未办理成功的,填写《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套餐申请未办理成功原因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未办理成功汇总表》),并反馈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区残联根据汇总表出具《未办理成功通知书》(附件5)并告知申请人原因。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提出申请并办理成功的申请人,于次月起开通新套餐。
(二)变更
申请人通过本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如“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等)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由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初审后,转区残联审核。
各区残联审核通过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电子版的《新增汇总明细表》和《退出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套餐汇总明细表》(附件6,以下简称《退出汇总明细表》)转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审核未通过的,由区残联出具《不予办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各基础电信企业根据《新增汇总明细表》和《退出汇总明细表》办理套餐相关业务。未办理成功的,填写《未办理成功汇总表》并反馈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区残联根据汇总表出具《未办理成功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原因。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提出申请并办理成功的申请人,于次月起开通新套餐。
(三)退出
已开通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套餐的残疾人,应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退出套餐申请。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初审后,报区残联审核。
各区残联审核通过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电子版的《退出汇总明细表》转各基础电信企业,于次月起将其从套餐享受人员名单中退出。未办理成功的,填写《未办理成功汇总表》并反馈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四)特殊情况
套餐享受期间,因不再具有本市户籍的(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证件注销的、证件过期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各区残联每月根据系统生成的退出名单进行审核。
各区残联审核通过的,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电子版的《退出汇总明细表》转各基础电信企业,于次月起将其从套餐享受人员名单中退出。
(五)新老套餐转办工作
原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套餐存量用户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集中代为办理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套餐和听力、言语障碍者宽带套餐迁转手续。
五、资金保障
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六、工作职责
市残联负责政策的修订、宣传、实施工作,授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与各基础电信企业签订协议、支付套餐费用、并落实具体工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实施方案。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经费的保障和落实工作。各区残联负责做好人员新增、变更、退出审核及反馈等工作,确保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各基础电信企业应按月分别将已提供套餐服务的账单(需包含明细)提供给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七、其它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 30日止。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执行之日前,仍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残联〔2020〕27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
套餐用户申请单
2.新增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
惠)套餐汇总明细表
3.不予办理决定书(样张)
4.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惠)
套餐申请未办理成功原因汇总表
5.未办理成功通知书(样张)
6.退出上海市听力、言语障碍者信息消费(宽带优
惠)套餐汇总明细表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