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耗材比怎么计算DRG/DIP下,医院药品、耗材管理措施有哪些?

新闻资讯2026-04-21 06:33:17

1.遴选高性价比的药品入院

随着药品从“收入中心”转为“成本中心”,医院药事委员会在遴选药品入院时除了临床需求、药品品种合理性,开始更加关注药品的药物经济学证据和临床综合评价结果。为充分考虑药品入院对医保支付的影响,降低因药品性价低带来的超支风险,部分医院的药事委员会纳入了医保工作人员。这一点在日本的经验上也得到了验证,日本推行的DPC/PDPS(Diagnosis Procedure Combination Per-Diem Payment System)是指诊断程序分组/按日付费系统,与DRG最大的不同是其不是按照每一个个案来支付,而是按照个案的住院日来支付。由于DPC打包支付对每个手术都设定了封顶价,这推动了日本DPC住院药品的仿制药替代,2005年日本的仿制药替代率还只有32.5%,而在2020年仿制药替代率已经达到了84.4%。尽管国内没有“仿制药替代率”指标的监测,但可以通过2021年“集采未中选原研药使用情况变化——集采推动仿制药替代”新闻发布会上的披露的数据粗略估计,新闻显示9个集采品种在集采前原研药的采购量占比为28.9%,即仿制药的市场份额在70%左右,和日本的数据相比,国内还有较大的仿制药替代空间。结合“一品双规”等考虑,未来医院在选择入院品种上必定会更加看重价格,转向使用价格更低的仿制药。


2.联动集采和国谈药落地政策

鼓励临床使用国家集采药品是政策要求,也是DRG改革下医院管控药品费用的重要手段。从2019年9月至2023年7月,国家已经组织了八批药品集中采购,每一批集中采购都由医院上报药品使用量,药品中标后医院执行上报使用量要求。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通过“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中选药品降价均在50%左右,并且中选药品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者进口原研药,有质量保证,医生从患者病情实际需求出发,为患者处方集采药品可以减轻医院用药成本负担。与国家集采药品相关的病组,支付标准是根据集采前的历史费用确定,而实际医院使用的是集采降价后的药品,可以认为医院会获得一笔额外的集采奖励金额,许多医院也感受到了集采后带来的“DRG返利”。



随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变为一年一调,一些创新药品通过国家谈判的方式快速进入医保目录,各医院在支付方式改革中兼顾国谈药品落地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方案之一是通过“双通道”机制满足患者需求,从而解决由于医院的准入流程较慢,部分药品“进院难”的问题。但医院也需要预防由于“双通道”费用归集带来意料之外的问题,例如部分地区未将“双通道”处方的费用计入患者住院总费用,导致医院涉及“双通道”药物治疗病组低倍率病例占比异常高,病组费用严重失真,甚至影响到地区相关病组的支付标准调整,掣肘医院对该病组患者的正常治疗。除此之外,由于创新药品在临床使用中需要时间推广,而国谈药品在谈判后价格仍然较高,使用后容易产生病例超支,医生倾向于开具保守的常用治疗药物,而不愿意处方创新药品,如果DRG超支与绩效挂钩的话,医生更是缺乏使用愿意。为了激励医生使用国谈药品,有地方对国谈药品的使用采取特殊支付,例如湘西自治州规定“使用新增国家谈判药品费用占该病例医疗总费用10%(含)以上的病例可以进行费用极端异常单议”,河南开封、安徽铜陵则规定对国家谈判药品支付时单独计算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