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点苍鹤
众所周知,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药品、耗材采购政策的管理权限从原卫计委剥离转到医保局,但医疗机构是药品、耗材的采购主体及使用部门,规范其采购(包括遴选、采购及处方)行为,也是卫健委分管的工作之一。而医疗设备采用预算管理,卫生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一直主抓这一领域的预算与采购。
因此,湖南这一文件的出台,从企业角度看,其实是在规范药品、耗材及设备的进院方式、流程及监管,值得相关准入岗位重视。
医疗机构无论是采购药品、耗材还是设备,都是集体决策的结果,其中既要有组织机制的保障,也应制定相应的流程及技术标准,并有相应的监管。
对药品而言,组织建设主要是要建立药事管理制度,《通知》规定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与其规模相匹配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对耗材则是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与其规模相匹配的医用耗材管理组织。药事管理、耗材管理委员会由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临床、药学、医工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常设机构,负责医院药品及耗材的遴选、进院工作。
而设备则明确依法采购、归口管理,无预算不采购。《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成立与其规模相匹配的医学装备管理组织。委员会由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医务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和相关专科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医学装备配置原则和标准,审核年度规划、采购预算。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管理,主要目录包括基药目录、医保药品目录、集采目录等,确定和修订本机构临床用药目录,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由此可见,临床用药的遴选按其重要性是有次序的,基药第一、集采第二,国谈第三、普通目录品种第四。至于双非品种(非基药、非医保),还得再通过药事委员委的充分评估论证。
这些规定并不算新鲜,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发出《促进合理用药》的文件,其实就可以看出端倪,当时医药云端工作室将相关药品的采购遴选及使用顺序,按上述顺序排出,如今湖南的规定完全与此相同。
《通知》还明确了规范药品采购、严格配送管理、加强药品信息管理等规定。比如,科学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避免盲目采购,要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程序公开、阳光采购的要求,确定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配送企业;坚持“量价挂钩”原则,严格控制同一通用名、同一质量层次高价格药品采购比例。(这一条是在引导合理用药,尽量采购和使用性价比较高的同类产品)
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中药配方颗粒、集采中选药品除外),集采中选药品不实施两票制,具体规定可参照前文两票制的缺口,在湖南被撕开了?。
此外,对医药代表的接待,也做出了建立“三定三有”(定时间定地点定接待人员;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的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
了解医院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及决策过程是非常重要的,湖南这一《通知》无疑为药品、耗材及设备企业提供了详实的内容。更多解读,可参加4月11日的直播,长按下方图片可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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