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医保发﹝2021﹞35号)的要求,宿迁市医保局和宿迁市卫生健康委联合组织开展以打击“三假”欺诈骗保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现将《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医保发〔2021〕3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8月份起,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打击“三假”欺诈骗保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化运用医保监管“三统一”机制,强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三假”专项整治,从各统筹区选择1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嫌“三假”等欺诈骗保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本地公安部门侦办,对检查期间发现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追回违法违规金额,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二、工作安排
以市县区为单位组成6个检查小组,同时成立市级专项检查督导小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确定被检查区域和被检查单位,分两个批次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小组和检查小组成员由市县区医保局“三统一”执法人员、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及医疗专家等组成(分组及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一)检查对象
第一批次,共检查30家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县区随机确定5家使用医疗救助资金较多的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批次,共检查25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各县区随机确定5家使用医保基金多的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交叉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二)时间安排
(1)8月份,开展第一批次打击“三假”监督检查,由市县区自行组织,检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8月底前完成。
(2)9月份,开展第二批次打击“三假”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和检查分组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在2020年1月-2021年5月期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情况。
(2)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
(3)2020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医保经办机构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重点
打击“三假”检查,以医疗救助对象病历、收费清单和“一站式”结算平台数据为核查重点,以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核查为突破口,现场核查医疗救助对象病案数不少于200份,结合大数据分析等其他手段,以及举报投诉、媒体反映问题,对定点医疗机构“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展开核查(检查清单见附件2)。
三、保障措施
(一)形成思想共识。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各县区和相关处室单位要周密组织、抓好落实,全体“三统一”执法检查人员要主动担当、积极参与,切实履行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同时在检查中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到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两手硬、两不误。
(二)提高检查质效。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加强研究、注重交流、提升效果,突出开好监督检查调研会、监督检查启动会和检查结果通报会,向被检查医疗机构充分宣传《基金监管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行政执法检查要求,全面通报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明确整改要求,帮助定点机构不断规范医保运行管理。
(三)加强督导总结。市督导组将加强对各检查组的工作监督,随机性实施介入式督导、针对性开展疑难重点案件研讨、阶段性通报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全市检查工作进度。两个批次的监督检查分别在8月底和9月底前完成,请各检查组在每个批次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报送监督检查总结和以定点医疗机构为单位的监督检查报告。
附件1: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
附件2: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清单
附件3: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报告(第一批次)
附件4: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报告(第二批次)
附件1
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
市级
第一工作组:
组长:王霓组员:王波袁振李香芝陈卫浩
卫健系统1名
第二工作组:
组长:王弄潮组员:胡方雷李海燕周明于柳
卫健系统1名
沭阳县
第一工作组:
组长:王文忠组员:尹会甫叶明胜姜小艳
卫健系统1名
第二工作组:
组长:董兴波组员:宋一歌武妍妍宋飞
卫健系统1名
泗阳县
第一工作组:
组长:庄进波组员:张云峰陈骏星史立媛
卫健系统1名
第二工作组:
组长:李 波组员:钱德军 田洋洲
李东卫健系统1名
泗洪县
第一工作组:
组长:许宁组员:张慧娴卫健系统1名
第二工作组:
组长:汪川皓组员:董文韬卫健系统1名
宿豫区
第一工作组
组长:盛怀志组员:张海棠陆东戴刚
卫健系统1名
第二工作组
组长:高念亚组员:张也杨李高海燕
卫健系统1名
宿城区
第一工作组:
组长:臧锐组员:房娟吴毓王山花伏玉珠
卫健系统1名
第二工作组:
组长:姬广海组员:李成业李志军史卿张海民
卫健系统1名
医疗专家
章鹏李伟李科刘兵
附件2
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清单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五、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附件3
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报告(第一批次)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三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宿医保函〔2021〕X号)要求,XX县(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8月启动本年度打击 “三假”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检查组于X月X日至X月X日,对XXX医院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你局。
检查项目:宿迁市医保局2021年度第一批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XX组)
检查时间:20210XXX-20210XXX
检查地点:XX
被查单位名称:XXX医院
被查单位负责人:XXX
检查部门名称:XX医保局、 XX卫生健康委(局)
检查部门负责人:XX (医保)
检查组组长:XX(医保)、XX (卫健)
一、“三假”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被检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2020年门诊人次,急诊人次,出院人次,手术例次,核定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使用医保基金数。登记号: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
2. 检查队伍的基本情况。检查组人员构成等。
3. 检查方法及思路。
4. 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医院医保管理情况
1. 机构设置。
2. 医院医保管理及协议双方履行情况。
3. 检查组认为存在的问题。
(三)“三假”欺诈骗保情况
共计核实X大类XX项定量问题,涉及费用XX万元。
1.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情况;
2.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等情况;
3.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情况。
(四)一般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共计核实X大类XX项定量问题,涉及费用XX万元.
1.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 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处理建议
检查组组长签名:
日期:
附件4
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报告(第二批次)
XX县(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三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宿医保函〔2021〕X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8月启动本年度打击 “三假”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检查组于X月X日至X月X日,对XXX医院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你局。
检查项目:宿迁市医保局2021年度第二批打击“三假”专项整治检查(XX组)
检查时间:20210XXX-20210XXX
检查地点:XX
被查单位名称:XXX医院
被查单位负责人:XXX
检查部门名称:XX医保局、 XX卫生健康委(局)
检查部门负责人:XX (医保)
检查组组长:XX(医保)、XX (卫健)
一、“三假”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被检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2020年门诊人次,急诊人次,出院人次,手术例次,核定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使用医保基金数。登记号: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
2. 检查队伍的基本情况。检查组人员构成等。
3. 检查方法及思路。
4. 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医院医保管理情况
1. 机构设置。
2. 医院医保管理及协议双方履行情况。
3. 检查组认为存在的问题。
(三)“三假”欺诈骗保情况
共计核实X大类XX项定量问题,涉及费用XX万元。
1.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情况;
2.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等情况;
3.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情况。
(四)一般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共计核实X大类XX项定量问题,涉及费用XX万元。
1.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 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7. 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检查建议
1. 对当地医保局工作建议
2. 对当地卫健局工作建议
3. 对被检查对象工作建议
附件:移交材料清单
检查组组长签名:
日期:
接收单位(代表)签名: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