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号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挂号室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非医保患者请出示相关证件或说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地址及所挂科、室。在挂号室购买病历手册。
二、就诊须知:患者将病历手册及挂号条一同交给分诊台护士,由护士统一安排到相应诊室。
三、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四、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五、化验检查:交费后持向导条及收据到相应检查科、室。静脉抽血请先到抽血室。
六、抽血、B超检查当日晨起需禁食水或憋尿,特殊检查项目的准备,医生及检查科室会告知您。
七、住院须知
1、住院病人必须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方能入院治疗;急救危重病人先抢救,后迅速补办住院手续后方能继续治疗。
2、医院规定查房时间为上午:8:30-11:00,晚间:19:30-21:30,在没有特殊检查时,希望查房时不要外出。
3、因病人病情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化,为了您的安全,未经主管医师及护士长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夜不回病房者发生病情变化或出现意外情况,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4、病情需要陪护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和护士长同意并发给陪员证方可留陪,每床只限一人陪护,监护室病人因病情较重,故不允许陪护。
5、陪员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疗场所及其他病房,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护理文件,不得干扰医疗护理工作。
6、请您爱护医院公物及医疗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请您们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安全、安静,不得在病区吸烟、酗酒闹事、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不得将婴幼儿带入病室。
8、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如不能带回家时可交保卫科及护士长代管。否则,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9、严禁将危险物品如煤油、汽油、雷管等带入病房,病区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及乱拉电线、监护室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