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九部委发布《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其中强调“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要实行耗材两票制。
陕西是实施耗材两票制的第一省,2016年10月,陕西医改办、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部执行两票制。
同年,福建医保办也印发《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规定,药品耗材生产企业不执行“两票制”,通过代理商以底价包销、层层代理促销的,记入“黑名单”。药品耗材配送企业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帮助不法药商过票洗钱,也记入“黑名单”。
2017年,青海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4月1日起,一般医用耗材也要实行两票制。
辽宁药械采购网已率先发布《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阳光采购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的配送按照《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推行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配送“两票制”,并鼓励“一票制”,甚至辽宁省药械采购网明确表明普通耗材也要开始执行“两票制”。
2017年11月20日,安徽发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对医用耗材两票制推行做出明确规定,同时鼓励“一票制”。
其他明确出台耗材两票制相关文件,但暂无具体实施时间的省有辽宁省、海南省、浙江省、山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宁夏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