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连衣长裙,
体型却异常魁梧……
近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对“男扮女装”的罗某
以涉嫌盗窃罪
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后,
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4年5月下旬,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多次接到辖区群众报案,
称自己的电瓶车电瓶被偷。
民警通过监控视频跟踪发现,
不同案发地点,
多次出现同一名
穿长裙、戴假发的 “神秘女子”。
奇怪的是,
该“女子”体形魁梧,
走路姿势和仪态都像是男性,
且深夜还面戴口罩。
监控显示,
“她”频繁来往于多个车库之间,
尝试移动停放着的电瓶车,
发现目标后,
采用螺丝刀、剪线钳拆卸的方式
将电瓶取出,
并趁夜色逃离现场。
民警抓获了有盗窃前科的男子——罗某,
同时还在其暂住地查获了
女式假发、裙子、上衣等作案工具,
以及大量被盗的电动车电瓶。
“我以为男扮女装后,
警察就抓不到我了……”
到案后,
罗某承认自己曾多次因盗窃入狱,
但出狱后并未洗心革面,
反而重操旧业,
利用“男扮女装”实施盗窃,
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他的伎俩最终未能得逞。
近日,
海曙区检察院以盗窃罪
对罗某提起公诉,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潮新闻、海曙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