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臭氧怎么获得岳政办发〔2022〕 8号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塘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新闻资讯2026-04-21 04:09:51

三、“十四五”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融城先锋、首善岳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守底线、提质量、惠民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态修复,奋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净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源头管控,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实施要素协同、区域协同、减污降碳协同。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坚持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不断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总体目标

2025年,低碳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利用有序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GDP能源消耗降幅、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等指标100%达到省市目标要求,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基本保持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符合省、市下达目标任务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小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综合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稳步提升;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显著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提高,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具体指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包括生态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绿色发展共四个方面,规划至2025年,各指标规划目标值:

2  “十四五”规划目标表

四、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量,着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与提质升级,推进城区水源热泵集中供能能源站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发展屋顶光伏为重点,鼓励民用建筑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多能互补复合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推广新能源车辆完善财税优惠补贴政策,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2.推动交通清洁化,鼓励运输绿色转型

建立现代综合低碳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货运结构,积极推进湘钢物流通道建设。促进运输货运的节能降耗,推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清洁化。实现公路运输比例由增转降,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对于运输量较大、运输距离较远的矿石、煤炭、钢材、焦炭等大宗物料、产品,且无法实施铁路运输的,推动采用国家Ⅴ及以上排放阶段的车辆进行运输。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推广新能源车辆。大力发展绿色货运、推广甩挂运输,全区物流园区和货物流转集散地使用符合国家Ⅲ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进行货物运输。

(二)深化资源集约利用

1.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

全面实施“双先”“双联”工程,支持湘钢“双一流”建设和产业五年收入倍增计划,推动湘电“电机+电控+电磁能”节能高效发展,打造“千亿湘钢、百亿湘电”品牌。深入实施研发“增投”、企业“登高”和成果“破茧”三大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推进新基建赋能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构建钢铁企业5G专网,打造岳塘国际商贸城智慧大平台。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强大企业,培育“小巨人”,促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坚持发挥资源、区位和交通优势,推动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促进新兴服务业持续壮大。依托湘钢、湘电、江滨等大型企业产业发展优势,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培育物流千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生产服务物流,打造长株潭城市群重要的商贸物流基地与电商快递分拨中心。

2.加快园区绿色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重点强化园区规划引领,将低碳理念纳入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完善入园条件和管理流程,开展入园企业碳筛查,鼓励聚集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推动现有园区制定低碳改造实施方案。合理规划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太阳能、电力等清洁能源在园区中的应用,促进资源互补与共享。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主要内容纳入辖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监督管理。

3.推行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进程

以荷塘街道、昭山镇地区为重点,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四大主导特色产业。鼓励荷塘街道、昭山镇等地区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加强绿色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建设湘菜文化博览园辣椒基地,打造指方村400亩“四季有果”特色水果种植基地,扩大荷塘街道指方村青山茶厂等优质茶叶种植基地规模。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打造规模适度的农业产业集中区,推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设施化发展。

4.大力实施节能降耗行动

实施全面节能行动计划,全面开展能效创新引领,推动重点行业和项目能效准入标准的落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复垦,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利用等节约用地工程,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序增加建设用地流量,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坚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扩大中水回用,提升用水效率,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形成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建设节约型社会。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推动碳排放达峰

成立区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达峰路径研究,配合编制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方案,力争尽早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配合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开展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报告。

2.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加强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以新型工业化为发展方向,依托“1+4”产业振兴计划,立足现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持工业规模优势,扭转工业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能源消费的局面。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从严控制,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机制,强化竣工验收及运营期节能监管,积极推进区域工业项目能源消耗总量限额管理、新增项目能源消耗总量限额管理,严格控制能源的增量消耗,从源头上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通过加大农业机械节能减排和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发展来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农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生产型向生态型转变、从单一农产品生产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从着眼于一产一业的竞争力向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转变,形成具有生态生产生活多种功能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3.适应气候变化

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落实国家、省、市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在工业、农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1.促进绿色消费行为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加强绿色产品的标准建设和认证管理,规范绿色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公众选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环保家电等产品,推动绿色消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增强全面节约意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大力倡导“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推广无磷洗涤。减少过度包装,实施禁塑限塑行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及一次性塑料餐具。

2.提升全社会低碳发展意识

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开展全面节能低碳教育和宣传,培育生态道德意识,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制止餐饮浪费,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1.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

深入开展PM2.5O3协同管控,并按要求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协作,配合完成VOCs源解析工作,提升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水平。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针对生态环境部臭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测;聚焦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治理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强化油罐车、加油站等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工作,引导涉VOCs重点企业做好停检修季节性调控,强化油罐车等运输环节油气回收工作,规范汽车修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技术应用和设备运行;完善VOCs污染源监控,重点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储油库、加油站等涉VOCs行业在线监测。

2.深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控

全面落实《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水泥行业深度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源在线设施和智能电表运行监管和执法;加快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

3.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推进城区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强化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开展餐饮企业油烟集中排放设备安装不到位情况排查,推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设备检测监管,加大餐饮企业油烟超标排放等处罚力度。强化秸秆焚烧监管。强化镇、街、村(社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和包保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无人机、智能监控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

4.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加强在用车排气污染执法监管,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的查处及惩罚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合理控制燃料机动车保有量,降低燃料机动车使用强度。加大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在产业园、工业园、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最大程度削减本地污染。配合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年度更新要求修订和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出台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指导意见,提高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差异化管控;加强移动源面源应急减排,强化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错峰运输应急管控。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

1.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

落实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令”相关政策,强化河长制,实行重点生态功能水域全面退捕禁捕,以湘江水污染防治为主线,确保域内河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恢复河湖生态。

2.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恢复和保障生态流量,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城市。强化水资源总量强度双控,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健全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以辖区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3.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湘江岳塘段为重点,摸清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了解排污口的排放状况,掌握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按照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分别实施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等任务。

4.加强整治黑臭水体

以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关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打好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收官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显著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规范设置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处理设施等基础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强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对于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继续推进治理至实现黑臭水体消除目标,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5.推进流域水生生态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整体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湘江岳塘段禁渔(暂定十年)。加强重点地区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实现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逐步开展红旗水库库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在库区周边开展河岸缓冲带修复,加强库区水产养殖综合整治,适时实施“退养还湖”。对红旗水库实施大坝防渗、溢洪道维修等水库养护项目,进行库尾清淤及上游0.4平方公里湿地生态治理。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

1.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鼓励和推动拟开发利用土地开展提前调查评估,引导合理开发利用,优化布局。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2.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高、中关注度地块为重点,对污染地块继续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中问题突出区和粮食、蔬菜等农作物种植区域、饮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区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加密调查、跟踪监测。

3.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快完成南天农药厂、昭山农药厂污染土壤修复,

4.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四)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美丽乡村中心村创建、重点自然村整治,推进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深入推进自然村“厕所革命”,建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农村改厕工作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十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以荷塘现代化农业示范园为核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区,推动美丽乡村由单村整治向连片升级拓展,实现美丽乡村全域覆盖。

2.大力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农村地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高垃圾回收再利用率,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实现100%。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综合整治及矮墙农村危旧房、空心房和农村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情况。全面完成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净化农产品产地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实施沃土工程、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

4.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

(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

建立覆盖全区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和湘潭市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对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河流、水库等各类生态空间实施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自然生态空间转为建设用地或不利于生态功能的用途。统筹划定落实岳塘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体系。

2.强化项目审批,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机制

加强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源头准入管理,严格把关环评审批;严格限制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使“以新带老”“上大压小”等污染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落实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

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排放数据,最终建立起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通过落实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实现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等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法妥善处置。

(二)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1.严格落实长株潭生态绿心法治化保护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优化生态空间结构。认真落实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绿心总规。严把绿心地区开发建设项目准入关,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生态绿心地区违规开展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加强仰天湖、东风水库、王家晒渠、朝阳渠等水体水系保护,着力将昭山森林公园升级打造成为国家森林公园,推动昭山打造成为长株潭生态绿心核心区、世界级品质的城市生态绿心。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加强三线一单管控,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大气联防联控,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宏观决策衔接、环境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并对其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以保护昭山绿心的自然生态本底为基础,以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以构建复合生态系统为目标,推动昭山绿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监测站和绿心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3.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按照岳塘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构建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核心的自然保护体系。加大昭山风景名胜区、昭山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

(三)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建设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实施防护林建设和中幼林抚育等措施,维护和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对全区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补偿。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保持常态化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

2.深化森林城市建设

巩固提升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探索实行林长制,建立智慧林长信息平台,做好森林防火防灾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推进市、区级廊道建设,突出做好芙蓉大道、滨江路、长株潭城际铁路等通道沿线的造林绿化,串联独立生态斑块,构建湘江岸线绿色防护网络。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建设,提质改造社区公园、大力实施老旧建筑屋顶、天台、阳台和庭院绿化改造,推广屋顶、桥梁、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方式,连接贯通城市整体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绿色生态容量,丰富城区景观空间。广泛开展“联村建绿”活动,推进村庄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绿化工作,高标准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生态文明示范点。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1.21%

3.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

加强对湘江岳塘区段、王家晒河,以及东风水库、红旗水库等水库湖泊的保护,完善河湖两侧绿化建设,恢复河湖岸线完整,防止水土流失。加强与湘潭市雨湖区、长沙市天心区等区域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跨界河湖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杜绝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按照保护生态、管控结合、等效替代的原则,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健全“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按照“省授权、市审批、区监管”的原则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4.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推动加强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减缓人类活动影响。推进长株潭绿心区域森林植被提质改造、自然湿地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健康。以昭山风景名胜区、红旗水库郊野公园等绿心区生态公园绿化改造与湿地修复为重点,推进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至规划期末,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提升。

5.深化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镇(街道)、村(社区)。目前制定了《岳塘区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已完成省级创建规划编制,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实施。力争在2022年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十四五”末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1.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

成立岳塘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以昭山省级森林公园为重点,建立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网络体系。开展观鸟节、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开展科学研究、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

2.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

摸清动植物家底,研究加强物种遗传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探索多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动机制与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推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工程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3.实施生物多样性监测

在生物多样性调查的基础上优选生态功能恢复成效监测及生态定位观测站等监测机构,选定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为监测地点,对本地珍稀濒危种和特有种进行定期观测,制定保护计划,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物多样性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引入,探索建立重点外来物种监测体系,构建外来物种入侵防范机制。

4.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根据《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规划制定《外来物种预警及控制策略》,针对岳塘危害较严重外来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制定控制对策。针对重大外来入侵物种建立应急预案与快速信息共享体系,建立防御、早期监测及预警体系,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应急控灾物资储备库。培植社会专业防治和咨询服务公司,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市场化、专业化。

(一)强化固体废物全程监管

1.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遵循“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共治共享”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扩大垃圾收集分类类别及覆盖面,完善现有垃圾转运流程,加强对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创新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按照“管理员+指导监督员+收运分拣员+志愿者”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2.加强一般固废治理及利用

开展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开发、推广减少固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推广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构建回收、综合利用系统。

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等,加快建筑渣土排土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筑装潢垃圾填埋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

4.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建立集收集、贮存、转运为一体的危废收集转运中心,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控制,降低危险废物存贮、转运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纳入环评、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审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工业危险废物排污申报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掌握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所有工业危险废物都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设置与管理,强化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交由集中处置单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抓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安全运输、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置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禁止私自处理医疗废弃物,全面实行集中处理,全区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严格重金属和危化品监管

1.严格执行国家涉重产业准入政策

从严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加大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统筹安排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建立总量减排台账,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的原则,新建行业涉重项目必须有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保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2.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

强化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和开展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工作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重金属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公开重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加强重金属污染健康防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强化危化品风险源头监管

常态化推进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在控可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及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红线区域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现状梳理;持续开展危化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危化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和危化品档案。

(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管控

1.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监管

定期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专项检查。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对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源和Ⅲ类以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全部得到安全贮存和处置。

2.强化电磁辐射设施环境保护

规范各级电磁设备设施监管,逐步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输变电、广电通信、雷达、移动通信基站等设施电磁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电磁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按要求。妥善处理辐射环境投诉,依法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四)提升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

1.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以重点工业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重点企业生产运行及排污的实时监控实现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提升环境风险智能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2.强化重点区域风险防控

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和环境安全水平,加强对危废经营、处置行业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危废贮存、处置的环境监管。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及处置全过程的风险隐患排查。

3.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专家组建设,并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组的作用,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4.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提高环境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建设污染源动态监察数据库,实现全区主要污染源自动化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

(一)构建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1.构建环境治理政府责任体系

区生态委加强对构建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督查督办;各镇、街、岳塘经开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 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坚决扛起环境治理责任。对任务进度滞后的区生态委成员单位,采取通报、交办、约谈、督办等措施,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由区生态委办具体组织对区生态委成员单位每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坚决完成整改销号。按照《湘潭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年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做好举一反三工作,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2.构建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抓好岳塘经开区绿色改造,推动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升级。提高治污能力水平,建立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依法严惩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二)构建环境治理社会参与体系

1.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

健全举报反馈、听证、舆论监督等公众参与机制,聘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在生态环境监管、行政许可、政策制定、监督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环保志愿者参与机制,鼓励支持环保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2.提高公民环保素养

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挖掘本土生态文化资源,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加强生态环保法制宣传,加大媒体环境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构建环境治理管理体系

1.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全面落实《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水泥行业深度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源在线设施和智能电表运行监管和执法。加大油品、在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精准实施重度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和应急响应。建立长株潭跨区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风险研判防范能力,坚持流域水质协作会商机制。加强和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2.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积极申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组织开展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活动;做好省级绿色设计产品认定工作。引导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促进绿色消费,带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认定和培育一批环保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政策扶持。培育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岳塘经开区探索引入“环保管家”进行环境污染专业化统筹治理,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

3.构建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汇总上报至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并将环境保护领域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给相关单位,推动对市场主体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在“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网站开设联合奖惩专栏,对环境保护领域红黑名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一)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1.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

巩固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效,加强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树立“大环保”格局,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会和教育培训,将其相关内容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主体班学习专题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决定文件精神,坚决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加强环保工作人员交流培养力度,促进优秀经验做法交流推广,强化干部实践锻炼,提高环保业务水平,依托“湘潭环境”APP、走航车、雷达动态监测播报等市级技术力量建立起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责任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

2.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

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和湘潭市智慧城市规划目标,以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服务等规范为依据,整合横向政府部门及生态环境系统内相关数据,加快空间数据、水文、气象、重大项目、企业环保信用、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数据的采集、快速预警和科学决策,加强数据汇聚与共享,深化数据决策支撑。构建生态环境一张图,为省、市、县三级提供通用的地理空间数据应用与服务。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网络安全体系,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1.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

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推进建设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保障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功能、作用相适应的人员队伍建设及基础设施,完成监测网络调整和建设并备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

2.建立监测评价体系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分析监测方法优化监测指标项目和评价方法,建立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预测预报相结合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生态质量指数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并试点应用。坚持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通报、排名、预警、监督机制,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与污染排放的关联分析能力,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支撑。

(三)健全生态环境讼诉和补偿制度

1.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积极构建以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处理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多元化发展,提高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效率。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努力营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良好法治环境几方面逐步探索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2.落实生态绿心补偿制度

依据《湘潭市生态绿心地区保护补偿暂行办法》,岳塘区坚持生态保护的首要性,切实加强岳塘区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推动生态绿心保护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株潭都市圈战略,筑牢生态绿心安全屏障;把生态补偿作为绿心地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抓手,遵循“谁破坏、谁补偿”“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补偿和产业绿色发展为突破口,将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向生态绿心地区倾斜;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PPP、协议保护、授权管理等方式参与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

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库。实施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制度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土壤治理修复、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化宣传等重大工程,组成重大工程项目库,分期实施,动态调整。

提高工程实施水平。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的筛选,紧抓项目申报与资金支持,分步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实施已入库重大工程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

加强项目管理。保持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构建多元环保投资与回报机制,激发民间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建立重大项目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清单化工作推进机制。

湘潭市岳塘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分七大类共24项,投入资金约58.2059亿元,具体重点工程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