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分包一)
一批
2000
1名
2年
以对应单价限价报价,单价报价合计总价由低到高排序前三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分包二)
一批
2000
1名
2年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分包三)
一批
2000
1名
2年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分包四)
一批
3000
1名
2年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遴选采购(分包五)
一批
3000
1名
1年
自筹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备注:可配送货物时提供。
3.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备注:可配送货物时提供。
4.供应商如果不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2)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6日09时00分—2026年2月10日17时00分在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沙坪坝区西永龙湖拉特芳斯商业街2街区2栋0823)购买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报价的请携带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各分包询价文件每套/¥300元,缴后不退。
注:本项目也可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盖章的报名资料发送至2899237986@qq.com报名(报名登记表附后)。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报价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报价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询价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
(三)开标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学苑公寓酒店3楼会议室。
(四)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11日14:00-14:30;
2.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开标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需用信封密封完整并标记上供应商名称。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束时当场无息退还,中标企业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都市华庭支行
账 号:50001223600059668888
各分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供应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且完全履约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备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合同签订后不能履行招采系统线上采购要求者(如投标品种未取得招采系统线上采购配送资格、无法以投标价格在招采系统线上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的、因中标人原因终止合同的等)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询价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电话联系及沟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1)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报价供应商必须对拟投标各分包分别制作报价文件,且投标每个分包必须覆盖对应分包内所有品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13212582111
地 址: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开州大道西2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捷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老师
电 话:023-65360396
地 址:沙坪坝区西永龙湖拉特芳斯商业街2街区2栋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