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上饶市设计招字【2024】第 3号
上饶市预防医学科研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四期项目已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饶发改行政字〔202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先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
1、
上饶市新320国道与龙门路交汇处
总长约2.1公里,其中茶香路长486m,宽24m,医学路972m,宽32m,常青路604m,宽36m。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
109万元(含税包干价)。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等,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存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如因项目原因需要设计单位调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应无条件提供设计服务,设计费不再另行增加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6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业绩一律凭 2 种以上(含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址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以便本项目招标单位核实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7、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第条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网页截图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3月 1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西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上饶市先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先生 联 系 方 式:0793-7919355
招标代理: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5307934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