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69 公司简称:拱东医疗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施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尤志仁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12,627,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313,56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38%。
2.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以及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新公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公司所处的行业无重大影响。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代码:C358)。根据公司主要产品的属性及具体应用领域,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医用耗材行业。
2.医用器械行业发展情况
医疗器械产业是事关人类生命健康的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型的高技术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全球健康产业、健康事业由目前的疾病诊疗向“大卫生”、“大健康”过渡,人民群众健康管理意识日益增强,催生了超大规模、多层次且快速升级的医疗装备需求。根据Evaluate MedTech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Outlook to 2024》,预计2023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额将达到5,628亿美元,到2024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额可达5,94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5.6%。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
医疗器械及耗材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医用耗材是医疗器械行业的细分领域,其和人类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医疗器械及耗材产品消费属于刚性需求,经济周期波动对其影响较小。
(2)行业季节性
医疗器械及耗材行业不具备突出的季节性特征,但由于国外、国内的圣诞节和春节等假期造成配送不便以及顾客提前备货的情况客观存在,再叠加冬季为疾病高发期,造成行业在生产和发货量上呈现出一定的波动。
(3)行业区域性
医疗器械及耗材行业的消费需求存在一定的区域性,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居民收入和医疗机构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市场主要集中于欧美日发达国家以及经济相对活跃、人口密度高的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则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医疗资源密集的一线城市以及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拓展产品线的深度和广度,目前已成为国内一次性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中产品种类较齐全、规模较大的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可分为血液收集类耗材、医疗检测类耗材、采集类耗材、医用护理类耗材和药品包装材料等类型,产品广泛应用于临床诊断和护理、科研检测、药品包装等领域。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已通过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及医用耗材”被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多个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锐器收集桶及一次性使用真空采尿管等产品获得美国FDA 510(k)许可。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获得了境内、外客户的认可,产品覆盖了境内绝大部分省市,并销往北美洲、亚洲、南美洲、非洲、欧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塑料颗粒(聚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等原料)、产品组件(PET试管、丁基胶塞等)以及包装材料(纸箱、标贴等辅料)等。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均由采购部门负责集中统一采购。
为了提升存货管理效率,降低存货仓储成本及产品积压风险,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为: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数量,统计每月客户需求;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制订相应的生产计划与物料需求计划,在保持原辅材料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编制请购单;采购部门复核请购单后进入原辅材料采购阶段;采购的每批物料到达约定区域后需依次接受仓储部门的入库检查和品管部门的质量检查,检验合格后,将信息录入ERP系统,生成《采购入库单》,并安排该批物料入库。
公司制定了《原辅材料采购与付款制度》《供方评定及采购控制程序》等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评定。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历史合作情况等因素,由采购部门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授权批准程序确定具体供应商。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建立了稳定的供应体系,与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和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根据生产消耗量和安全库存量决定实际采购量后下采购订单,采购价格参考采购当时的市场价格并经协商后确定,采购款项结算根据框架合同约定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或信用期付款等方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体系由计划物控部门、制造部门、采购部门和品管部门组成,其中,计划物控部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请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物料的采购执行;制造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实施和控制;品管部门负责产品检验、生产环境及生产过程中的监控。公司生产过程严格遵循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中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于国外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外贸业务员接到订单后交由计划物控部门组织订单评审,评审通过后确定物料需求并安排生产计划,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生产并发货。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对于定制类产品,公司根据订单来安排生产;对于常规产品,公司会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并结合历史销售情况设置安全库存,当库存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时进行补货生产。
凭借多年生产经验积累,公司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增强生产线的自动化生产程度,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医疗检测类、采集类、医用护理类耗材及药品包装材料中的大部分产品除关键工艺外,存在共用生产资源、设备情况,生产线具备较强的柔性生产能力,可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通过及时调整模具和工艺流程,实现不同产品之间的生产转换,以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产品为一次性医用耗材,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境内销售分为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境外销售则主要通过OEM/ODM模式开展。境内经销模式即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等终端用户。境内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药品、体外诊断产品等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等终端用户。公司的境外销售按出口方式可分为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间接出口指公司将产品销给国内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出口到国外,间接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直接出口指公司直接报关出口到国外,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定制化产品优势
大部分应用于临床诊断、科研检测的医用耗材具有与医疗仪器配套使用的特点,即需要根据客户所使用的仪器来开发配套耗材产品,因此定制服务能力是该领域医用耗材企业的基本服务能力之一。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定制”和“通标通用”两条腿走路方针,尤其重视定制类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同时,公司具备较强的模具研发、制造能力,积累了丰富的模具研发、制造经验;依靠领先的模具、耗材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公司具备主动向下游客户特别是国际知名厂商提供先进的产品设计方案的条件,为客户开发具有良好性价比的产品。公司积极参与下游客户定制产品的开发,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赢得了主动和优势,有效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营销网络建设,专门设立内销部门和外贸部门,共同推进对全国及全球营销网络的建设。
在国内市场,公司一方面与众多医用耗材经销商开展合作,借助经销商的渠道销售产品;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打造具有专业化素养的营销团队,负责开发、维护终端客户。同时,公司注重对终端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各主要省市设有专人负责产品售后服务,能够快速响应终端客户的需求,增加客户对公司的黏度,有效保持客户的稳定性。目前,国内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市。
在国际市场,公司一方面已经与多家医用耗材领域国际知名客户,如McKesson、IDEXX、Medline、Thermo Fisher、As One、Henry Schein、Cardinal等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与国内外贸商进行业务合作,充分利用其分销网络,保持和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产品销往包括欧洲、美洲、亚洲、非洲等在内的100多个国家或地区。
3.产品齐全优势一次性医用耗材已被广泛运用于临床实践及科研检测中的各个方面,临床实践及科研检测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又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功能、特性、规格等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能否为患者、医院和科研机构等提供全面的、覆盖各领域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制品就成为公司占领市场,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已经形成血液收集类耗材、医疗检测类耗材、采集类耗材、医用护理类耗材、药品包装材料及其他产品共6大类、超5,000种规格的全面产品体系,建设了覆盖临床诊断和护理、科研检测、药品包装等诸多领域的一次性医用耗材产品线。通过对不同生产线上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之间的柔性调度、管理,可以对订单做到快速响应以及多样化生产,具备以有限的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能力。4.质量管理优势一次性医用耗材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关乎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必须严格控制。公司始终秉承高质量、高效率、同发展、共繁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内外法规、标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各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德国TUV认证公司的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28项国内医疗器械I类备案或II类注册,且部分产品已通过美国FDA 510(k)产品许可、欧盟CE认证。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确保公司产品在大批量生产的过程中质量稳定、可靠。
5.品牌优势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国内一次性医用耗材行业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并在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客户群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公司产品已应用到国内多家知名医院,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凭借产品品质口碑优良也得到了世界知名医用耗材企业的认可,并与其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6.技术、工艺领先优势公司一直把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新工艺开发能力视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产品开发及科研活动的开展以研发部为核心,同时配备试产车间和相应的人员、设施和设备,确保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公司研发核心团队基于对细分行业的深刻理解,掌握了试管标准化技术、真空采血管安全帽防脱技术、双壁密封胶塞技术、真空采血管密封件穿刺顺畅化技术、添加剂雾化涂层技术、具有螺旋形冷却系统及高精准定位的精密模具技术、培养皿模具技术、比色杯高透光率及透光率一致性技术等多项与一次性医用耗材有关的技术和工艺,为公司持续进行一次性医用耗材研发创新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谋求新发展的攻坚之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品质、高效率、同发展、共繁荣”的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业不动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总体经营情况
一方面上年同期境内销售了病毒采样管、采样拭子等特殊产品导致境内销售基数较高;另一方面,本期受下游客户去库存等原因,部分老客户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受此影响,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20.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5.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0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384.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7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84,664.94万元,负债总额为20,919.7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63,745.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33%。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二)管理提升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规范运作,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夯实治理基础,保证各项决策和工作实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工作,提高董监高履职能力,积极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及信息化管理,持续降本增效。一方面,持续推进智能工厂建设,运用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制造,继续实践、探索生产制造、业务全流程管理与信息化、智能化系统的融合,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发效率、产品生产效率及管理效率。另一方面,优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流程控制,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能利用率。同时,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把控从物料采购到产品生产各环节的成本,通过精细化生产切实优化工艺的同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研发、生产线扩充情况
1.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投入研发费用2,554.0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7%,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0.47个百分点。公司新取得发明授权专利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新取得国内I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书1项、国内II类医疗器械证书1项、CE(IVDR)认证Class A类(无菌)证书1项。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高工艺复合能力与产品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增强目标客户新品导入与产品开发能力。并积极与各大高校、各大医院、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强化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创新产业化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优化产品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紧跟市场趋势,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市场变化,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公司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在夯实医疗端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发展IVD配套业务、药企业务等定制类产品,并积极延伸高分子耗材在生命科学领域、动物用领域的应用,力争培育出新的增长点。
此外,公司进一步做深医疗器械体系认证工作,使公司符合更多国家更高标准的准入门槛,为更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法规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质量体系的“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edical Device Single Audit Program,MDSAP)认证,并获得了MDSAP认证证书。
(四)市场拓展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风险及各种不利因素挑战,全面调动公司资源,稳规模、优结构,进一步优化销售与营销体系,坚持“境内发展不停步,坚定不移走出去”。不断深化客户合作,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深度开发客户潜力,增加单客户的合作范围;同时,加强新兴市场和新客户的开拓,与TPI公司进行渠道、客户共享,聚焦攻克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客户及重点项目,双方互利共赢,着力提升客户规模、质量和经营水平,“质”与“量”齐头并进。
1.收入与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分产品的主营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公司并购了原TPI公司核心资产,并对现有业务进行了整合。(1)新分类“血液收集类”含原“真空采血系统”,主要为真空与非真空的,用于采集、运输、储存血液的相关耗材、器械;(2)新分类“医疗检测类”含原“实验检测类”,主要为在医疗领域对已获取的标本进行分析、化验、检测、处置时使用的耗材、器械;(3)新分类“采集类”含原“体液采集类”,主要为用于在采集、运输、预处理、储存、处置除血液外的标本,以及在获取诊断信息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器械。
3.分区域的主营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2.65%,其变动原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的(四)“市场拓展及销售情况”的相关内容。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32.44%,主要系本期因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和收入的下降,相应结转成本下降所致。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降幅的主要原因系当期营业收入下降明显,而原有的固定资产折旧、公共能耗、制造人员薪酬等费用相对固定,同时募投项目折旧、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8.88%,主要系业务推广费等下降导致,具体费用构成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3“销售费用”的相关内容。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2.47%,主要系折旧摊销费、办公费、差旅费、中介服务费等增加导致,具体费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4“管理费用”之相关内容。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汇兑损益所致;具体费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6“财务费用”之相关内容。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32%,主要系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和材料支付下降所致,具体费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5“研发费用”之相关内容。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30.2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系支付购买原TPI公司核心资产款项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系各期支付现金股利金额差异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6,594.38(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82%。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形。
2.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4,500.00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GD Medical进行增资,主要用于收购原TPI公司核心资产。本次交易、增资对象、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等,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资产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等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2-044)。
本次交易的交割情况、最终购买价格等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2023-001)。
本次交易子公司更名等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03)。
(2)主要进度
2022年10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2022年12月,GD Medical与TPI公司及其股东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
2023年1月,对GD Medical增资工作完成,并以1月24日作为交割日,开始交接工作。
2023年2月,GD Medical更名为Trademark Plastics Inc.,交接相关工作基本完成。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注1:2023年2月,GD Medical更名为Trademark Plastics Inc.(TPI);截至报告期末,总投资额为5,00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注2:2023年2月,公司新设立上海拱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拱东);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在行业标准、招投标、价格形成机制、流通体系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对医用耗材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果未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医用耗材行业的投融资及市场供求关系、经营模式、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及产品售价等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用耗材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2.“集采”推行带来的风险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公司产品均属于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产品未涉及集采,仅真空采血管产品在个别地区研究、尝试推行“集采”(2022年,公司血液收集类耗材产品在境内市场的销售总金额为12,157.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8.28%),但未来不排除集采在低值医用耗材行业全面推行的可能,这将对行业流通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公司若不能及时准确应对集采政策带来的变化,未来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医用耗材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安全和患者生命健康,行业内的生产企业以及相关产品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事故、纠纷或诉讼仲裁情况,但未来仍不排除公司可能因为其他某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从而给公司市场声誉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在70%左右,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PET试管和丁基胶塞等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组件,原材料价格受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影响较大。若国际政治形势发生不利变化、经济发展前景不确定等因素导致石油等大宗商品供需失衡,将会导致公司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合理安排采购或及时转嫁产品成本,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5.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中直接出口收入为22,756.40万元(含美国TPI公司收入),占营业收入的49.66%。公司境外客户主要分布在美洲、欧洲以及亚洲等地区,主要以美元结算为主。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处于持续波动的态势。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销售价格,对海外市场销售产生不确定影响,同时,可能产生的汇兑损益亦会影响公司业绩。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整体情况
(1)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整体情况
单位:项
(2)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具体情况
(3)失效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失效的情形。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1.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1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参数的选取标准及结果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1)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锁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解锁数量共计178,236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7月28日。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价格由49.43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
(3)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49.13元/股的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事项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026、2023-027,公告日期:2023年7月25日)。
2.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针对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物等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预防措施,达到了国家法规及管理体系要求的标准。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首次取得ISO14001:2015(曾为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证书,之后一直按规定执行监督审核并更换认证证书,通过该认证工作推动了公司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制度化建设。目前公司国内生产经营场所有三处,分别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10号、39号和景贤路88号,公司发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已妥善处置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污染物处理需求。公司正在使用的环保设施均运转正常,可以使公司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处理达到当地及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树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水资源循环利用、购置更高效节能的设备等方式,扎实做好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工作,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
(五)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注2:公司股东金驰投资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注3:公司股东施何云、施荷芳、施梅花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注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钟卫峰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注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建伟、金世伟、高原、潘磊、张景祥、沈贵军、曾森贵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人自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东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驰投资)的出资额;在本人担任拱东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金驰投资出资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金驰投资出资额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金驰投资的出资额。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注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拱东医疗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和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拱东医疗股票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注7:公司股东金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拱东医疗股票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8: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上市后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对公司未来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注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拱东医疗承诺:公司承诺并保证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后,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已发行上市,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若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慧勇、施依贝承诺:本人承诺并保证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若拱东医疗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
若拱东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并保证拱东医疗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拱东医疗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人承诺并保证拱东医疗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拱东医疗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驰投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慧勇、施依贝的承诺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拱东医疗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作为拱东医疗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拱东医疗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拱东医疗《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利用拱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拱东医疗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股东金驰投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企业以及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及其他可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拱东医疗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作为拱东医疗关联方期间,本企业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拱东医疗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拱东医疗《公司章程》及《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利用拱东医疗的股东地位损害拱东医疗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拱东医疗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在作为拱东医疗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拱东医疗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拱东医疗《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
(4)监事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拱东医疗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作为拱东医疗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拱东医疗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拱东医疗《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注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拱东医疗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拱东医疗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拱东医疗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拱东医疗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拱东医疗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拱东医疗的实际损失。
(2)股东金驰投资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拱东医疗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拱东医疗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拱东医疗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企业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损害拱东医疗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给拱东医疗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拱东医疗的实际损失。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担任拱东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职务后六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拱东医疗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拱东医疗及其子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拱东医疗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注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锁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10,50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7日。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限制性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施慧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尤志仁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浙江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东有限)系由蔡香凤、施慧勇、施何云、施慧斌、施梅花、施荷芳在浙江拱东医用塑料厂的基础上改制组建,2009年8月17日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100300002738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拱东有限以201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3148185689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262.712万元,股份总数11,262.712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迈德医用模具有限公司、Trademark Plastics Inc.(2023年2月由GD MedicalInc更名)、上海拱东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的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Trademark Plastics Inc.(2023年2月由GDMedical Inc.更名)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Ⅰ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Ⅱ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Ⅰ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Ⅱ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②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下的(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下的(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下的(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下的(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
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及专利权许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的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下的(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
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一次性医用耗材,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部分,确认具体标准为:①境内销售以及境外销售中的间接出口,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公司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经客户签收后,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②境外销售中的直接出口,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经海关审验后的货物出口报关单、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下的(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42“租赁”下的(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Ⅰ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Ⅱ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Ⅲ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Ⅳ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②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系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报告期内,浙江迈德医用模具有限公司、上海拱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2:报告期内,美国子公司Trademark Plastics Inc.按经营所在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2023年2月由GD Medical Inc更名.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1330068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定期存单50,000,000元不能随时支取。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下的(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下的(5)“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2)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本期摊销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费用。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期减少系:
1.2023年5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对应股票无需回购,原确认的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各减少519,015.00元。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9.43元/股调整为49.13元/股,回购价格调整减少了库存股113,691.60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按经营地区分类中境外销售包含间接出口数据;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一次性医用耗材,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部分,确认具体标准为:1) 境内销售以及境外销售中的间接出口,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公司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经客户签收后,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2) 境外销售中的直接出口,公司根据合同约定
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经海关审验后的货物出口报关单、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84“政府补助”下的(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84“政府补助”下的(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57“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内容。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系股份支付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412,475,843.02元,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数为462,475,843.02元,差异50,000,000.00元,系合并现金流量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50,000,000.00元。
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703,233,997.85元,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数为 753,233,997.85元,差异50,000,000.00元,系合并现金流量表“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50,000,000.00元。
(5)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公司在上海新设子公司,上海拱东科技有限公司。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2年12月1日,公司与刘冬明、程志强和韩涛签订《投资协议》,受让刘冬明、程志强和韩涛3人持有的乌鲁木齐津东昇商贸有限公司4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于2022年12月30日支付完毕,工商变更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由于报表按月度编制,上期未确认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4“应收票据”、5“应收账款”、6“应收款项融资”及8“其他应收款”的相关内容。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24.45%(2022年12月31日:22.1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续上表)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82“外币货币性项目”的相关内容。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的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的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的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的相关内容。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浙江恒大的实际控制人张利军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慧勇的表弟。
公司持有津东昇45%的股份。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2年12月1日,公司与刘冬明、程志强和韩涛签订《投资协议》,受让刘冬明、程志强和韩涛3人持有的津东昇4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于2022年12月30日支付完毕,工商变更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2022年度,公司向津东昇销售医用耗材等产品共计478.69万元。
3)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1)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2年12月1日,公司与刘冬明、程志强和韩涛签订《投资协议》,受让刘冬明、程志强和韩涛3人持有的津东昇4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于2022年12月30日支付完毕,工商变更于2022年12月21日完成。本期期初,津东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0.00元。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1)2021年7月,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07,620股限制性股票,价格为50.81元/股。
(2)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4年,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30%,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目标为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
(3)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通过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方式向姜喜喜等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普通股33,000股,价格为50.81元/股。
(4)2022年7月18日,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237,6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解锁上市日为2022年7月22日。
(5)本期公司回购并注销1名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500 股,支付股权回购款685,935.00元。
(6)2023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锁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10,50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7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成本费用按激励对象所属部门的属性分别计入营业成本236,871.00元,销售费用2,820,897.18元,管理费用223,794.00元,研发费用1,231,861.62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25“使用权资产”的相关内容。
②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③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中的2“流动性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0“金融工具”的相关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3年2月由Gd Medical inc. 更名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施慧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