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
为优化人才住房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82号)和《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住建办〔2019〕54号)《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藁住建办〔2022〕51号)的要求,制定本公告。
一、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属地管理、逐步解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持卡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5年。
二、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①腾退的“润江翡丽公馆”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人才公寓,摇号后即可办理入住。分别为:A户型58.69平方米、B户型58.30平方米、C户型74.57平方米、D户型59.18平方米;②腾退的“美的云熙府”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人才公寓,摇号后即可办理入住。为:G户型90.3平方米(两室两厅)。
三、人才公寓租金标准
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7.5元(人民币),政府补贴30%,实收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5.25元(人民币),水、电、燃气、取暖费等其他费用额外收取。
四、申报条件
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我区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藁城区人才绿卡的人才,且本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我区无自有住房或未购买商业用房或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人才。
五、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工作时间受理),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前,用人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区社保中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核准。经审核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公证处组织进入公开摇号环节。对审核无异议但未按照要求现场摇号选房视为放弃,两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
本次房源分为一居室、两居室两种户型,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此外,本次摇号将摇出10个候补人员,待有空余房源(仅针对美的云熙府和润江翡丽公馆一期人才公寓)后,按摇号摇出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入住。两居室由两名同性申请人共同居住,如最后一个居住名额与选房顺序人性别不符,将根据候补顺序递补一名同性别人员,最后一名选房顺序人将成为第一候补人员。如候补人不按照顺序候补,将视为放弃,两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
六、房物配租
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处理公示问题。公寓具备入住条件后,由区人社局发放《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配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持《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申报地址:藁城区润江翡丽公馆底商人才会客厅
联系电话:67166690
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藁城区2023年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一)人才公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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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家庄市A卡、B卡、藁城区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近三个月记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凭证;
(五)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六)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公租房证明材料;
(七)个人承诺书(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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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自然家庭成员的无房产证明(未婚的打印本人及父母的无房产证明,已婚的打印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无房产证明);
(九)人才公寓报名统计表(填写完整后现场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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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pdf格式),均需现场提交,电子版存入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现场拷贝。
联系电话:6716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