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医疗隐私保护不应留“缝”。
近日,患者的隐私问题又又又引发关注了!
「插着仪器的屁股」走光了
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资深节目主持人陶淳在小红书分享个人体检经历,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他表示,自己前往单位安排的上海某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做肠镜检查需要穿专门的肠镜检查防护裤,样式是后面开了洞的开裆裤。
在肠镜检查过程中,诊疗室的大门是敞开的,这导致正在接受检查的患者屁股,正正好好对准候诊区,能够清楚看到里面的医生为患者做肠镜检查,忙着操作仪器,眼睛盯着彩色的屏幕,屏幕里播放的是患者肠道内的景象,这让每一位做肠镜的患者「插着仪器的屁股」刚好对着大门外的候诊人士,每位患者都“被看光”了。
为此,该名主持人还搭配了一张还原现场的漫画图。
要知道,肠镜检查不分男女,候诊室等候的人有男有女,这让患者们都十分尴尬!特别是女性患者!
没多久,这名主持人也被叫到了候诊室,也体验了一把“屁股凉飕飕的滋味”。
他表示,能够理解医护人员忙于工作,无暇顾及有没有关门这件事。但这一现象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医院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着缺失,患者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医护对病患的隐私保密不上心,法律意识也淡薄。
一名上海的患者表示:“上海好多医院都有这种情况,尤其是看妇科内诊,竟然没有护士在侧,不时有其他病人开门询问医生问题,后面实在忍不了,开口提醒医生男医生看内诊,应该要有在侧,而且也应该阻止其他病人随意进出…....因为我躺在这,超沒安全感的,结果医生却表示,这是,进来的都是女士,沒关系的 ”。
无锡的一位医生表示:“内镜检查光线是很暗的,医生护士麻醉师进进出出,拿东西、用电脑、打印单子,医生忙着盯着屏幕上的肠道皱襞和息肉,手上忙着调角度、取活检,一早上十几台连轴转,喝口水都没空,哪顾得上瞄门关没关严?上周我连续做了21台肠镜,中午饭拖到两点才扒两口,护士催着我快点,门口堵了十几个人了,这种情况下,门漏关确实是疏忽但也没办法。而且,像是我们医院,老诊室设计也坑人,门关不牢,一忙起来真注意不到。有时候三甲医院真的像菜市场,门开着是为了一声喊号走廊全听见,效率能提三成,而且对一些患者来说,早一分钟查清病灶比什么都重要。”
一名成都的医生表示,“我们被投诉了两次,已经非常重视患者的隐私问题了,我都养成了习惯,每个患者都按三步走:更衣时我背身等,操作前亲手拉严隔帘,无关人员一律拦门外。其实这名主持人说的也没毛病,医生确实不该因为忙就对患者隐私问题感到麻木,门轴加个闭门器,候诊区分个屏风,只要想解决还是很容易的”。
其实,在人满为患的三甲医院,治病救人是首要任务,大掌认为,不应过分苛责医院和医生,归根结底,还是中国的医疗体制导致的,如果选择私立医院,相信不仅隐私问题会被保护的很好,患者的就医体验也是宾至如归,没办法,谁让三甲医院便宜、人多、闹哄哄呢。
从医30年的妇产科名医被爆性骚扰
据“看看新闻”报道,“以看诊名义袭胸摸腿,窥探夫妻私密问题”,台中市一家医院行医超过30年的知名产科医生被女病患指控,在今年4月,相关部门认定了该事件性骚扰案件成立了。
起因是,2024年9月,一名女性患者因经期血量减少去看诊,医生除了以手背触摸胸部,还以皮肤会不会干作为理由关心她,要她脱口罩、来回触摸脸颊、手臂,种种行为让她觉得自己被性骚扰。她向院方投诉迟迟没有结果,转而报警提出性骚扰申诉,令她无法接受的是,事发至今,医生不仅一句道歉都没有,门诊还照常挂号排到8月,号源供不应求。
对此,院方回应,该医生已经提出行政复议,如果最后调查属实,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惩处。
由于该事件能查到的资料甚少,无法拼凑更多的细节,但根据《性骚扰防治法》第2条,性骚扰指“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且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在于医生的触摸行为是否属于医疗必要范畴。
要知道,对医生而言,触摸胸部也可能为评估乳腺健康,检查皮肤干燥也可能是评估内分泌状态的合理手段。
原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跳槽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的网红妇产科教授段涛,曾公开表示:“作为一个女性,去看妇科病或者是产检时,如果遇到的是男医生,你想到的可能是自己的隐私部位如何面对男医生。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其实也没啥必要。在医院外面,性器官是性器官;在医院里面,性器官是器官,只是众多的器官而已。在医院外面,是俗界,可以保留世俗的看法;在医院里面,是医界,器官只是解剖名词,所具有的是医学意义”。
对于一些有既往创伤经历或文化背景差异的女性患者,有可能会对正常医疗接触产生过度解读,尤其更年期妇女的激素变化可能导致情绪敏感。如果患者实在没法接受,可以在就诊前退号或者换号,不用强迫自己适应。
而且与大陆不同,台湾那边院方确实因涉事医生的“名医”身份有过维护先例,比如,此前的台大医院妇产科主任陈思原即使被判定性骚扰情节严重,仍能担任台湾妇产科学会理事长的案例。
台大医院内部人士也曾坦言:“医界这么小,很难不给对方台阶”。
但这个事件如果发生在大陆,那无论涉事医生是否清白,都将引发舆论风暴。
其实,男医生从事妇产科一直存在争议,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的女性不愿意接受男医生做妇科检查。
这点很好理解,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我国的女性相对保守,对于将隐私部位暴露给异性医生难以接受。女患者在男医生面前往往会产生尴尬、羞涩的情绪,从而衍生出巨大的心理压力。
图源:39健康网
但男医生确实更有体力和体格优势。产妇发生突发状况需要移动或手术时,体力较好的男医生就起到重要作用。同时男医生的手普遍更大更长,在女性的盆腔检查项目中(双合诊/三合诊),较容易检查到盆腔内部深处的异常情况。
如今的患者句句离不开隐私权医生要谨记“52111”原则
隐私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属于绝对权、对世权。在医疗活动中,经常会涉及很多关于权的问题,如患者的隐私部位、病史、缺陷、特殊经历等,这些都应是患者不应受任何形式侵犯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现在的患者很脆弱、很敏感,在以前看上去很正常、并不会那么上纲上线的事情,现在患者只要觉得心里不舒服,可能都会追究。特别是在个人隐私方面,有些人特别在意,医生无意中侵犯,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一场麻烦。
鉴于多起因患者隐私带来的深刻教训,一些大三甲医院推出了有关患者隐私的“52111”原则,即:5不2少1陪1了解1告知,这个新推出的原则极其重要,希望各位同行能够领悟学习。
从这份资料中我们得知,5不:不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不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不在床头卡上填写患者的诊断;不在患者面前讨论不利于患者康复的疾病信息;不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病案室审核,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减少:减少暴露,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减少暴露。减少观看,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蔽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1陪同: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家属或异性医护人员陪伴。
1了解: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1告知: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实习、教学活动,应告知活动内容并征得患者本人同意。
对此,上海某三甲心内科主任表示:“这两年患者提出的隐私被侵犯的投诉层出不穷,综合《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医师法》,一些大医院总结出了这个52111原则,希望各位谨记背熟,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以上这些原则不只是保护患者的隐私,更重要的是保护我们自己。”
“5不2少1陪1了解1告知”,多么全面又精简的原则呀,真的希望自今日开始,再也不要见到如此尴尬又令人头疼的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