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报告中内容丰富,涵盖哪些方面。
答:涵盖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具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新时代的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党的二十大代表们表示,奋进新征程,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人民幸福生活水平更高、成色更足、内涵更丰富。
2.我国就业局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如何解决好就业问题。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阐述了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卫生健康工作要如何向更可持续、更加均衡、更高水平、更加强大的方向迈进。
答:要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
4.请简述“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中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方面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主要建设任务。
答:主要建设内容分别是: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按照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要求,改善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供暖取暖设施、无障碍设施、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卫生保健室、足球场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场所、“互联网+教育”设施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急需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场所达到规定标准。
5.请从五个方面简述“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中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方面的项目遴选要求。
答:(1)坚持以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的原则,在项目县(市、区)独立设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范围内遴选。幼儿园范围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或者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2)坚持城乡统筹、合理规划布局,既补齐农村地区短板,也要积极顺应趋势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切实将投资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资源低效利用甚至闲置浪费。(3)按照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以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2-2002)》等进行测算,教学、学生生活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且难以通过调整房舍用途解决的学校,优先予以支持。
(4)以下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已由其它渠道投资基本建成、对扩大培养能力作用有限的学校,已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学校等。
(5)各省(区、市)应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储备库。并依法依规按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请简述“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中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方面的建设目标。
答: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加快缩小与其他地区教育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7.请结合张家口市实际简述“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限额管理要求。
答:管理要求分别是:(1)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200%。“十四五”期间,每县支持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2)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不超过8000万元,每所中等职业院校支持不超过3000万元。
8.请简述“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中五大方面。
答:(1)儿童福利设施。支持地市级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整合集中配置资源,提升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2)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支持建设省级、地市级区域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和家庭服务。(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支持建设地市级区域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进一步提升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4)殡葬服务设施。支持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尚未覆盖的县市补齐短板。(5)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支持建设地市级区域性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主要包括承担困难精神病患者收治功能的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精神病人福利(康复)医院等,为特殊经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救治、养护、康复服务。
9.国家发改委支持高校投资安排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编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项目筛选条件等,作为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支持高校投资安排方式是直接方式。
10.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义务教育学校投资不超多少万元?
答:根据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义务教育学校投资不超1000万元。
11.“十四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十三五”以来,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中央和地方不
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强基层、补短板、优布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十四五”时期,从需求侧看,我省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和危害大,慢性病负担日益沉重且发病呈现年轻化趋势,职业健康、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品质要求持续快速增长。从供给侧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公共卫生体系亟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结合不紧密;二是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等短板明显;四是中医药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12.《河北省“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为全面推进健康河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3.“十四五”时期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河北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省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事权,省级重点保障公共卫生、跨区域医疗服务、脱贫地区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市、县统筹加强其它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
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改革创新,促进均衡。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确保投资发挥效益。加大向优质医疗短缺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14.“十四五”时期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医疗中心、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等重大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15.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16.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17.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18.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基本原则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哪些地方倾斜力度?
答: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基本原则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力度。
19.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配套措施是什么?
答: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20.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1.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22.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配套措施是什么?
答: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23.“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24.“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5.“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26.“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配套措施是什么?
答: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27.“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28.“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29.“十四五”时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的配套措施是什么?
答: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30.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31.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2.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配套措施是什么?
答: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33.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34.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3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36.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37.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8.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的配套措施是什么?
答: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39.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40.“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41.“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如何严格管理项目?
答: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42.“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监督?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43.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为迫切。主要表现为,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6亿,今后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以每年约1000万人的速度增长,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而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44.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充分考虑本地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人口和半径等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一老一小”服务设 施数量、规模和布局,推动人民群众就近就便享受服务。
2.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补齐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设施建设短板。引导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
3.坚持地方为主,中央支持。地方履行发展“一老一小”服务的主体责任。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地方真抓实干。
4.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推进。创新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以投资换机制,带动地方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45.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1.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二是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三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2.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一是支持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城市街区、道路、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
4.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建设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的养老、托育服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现有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可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统筹实施。
46.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遴选要求是什么?
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项目遴选过程中,优先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并积极向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倾斜。同时,还要符合以下项目建设和测算要求。
47.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的遴选要求是什么?
答: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床均面积控制在30—40平方米之间,投资按每床位12万元测算,不足12万元的按实际计算。
2.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一是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控制在500张以内,床均面积在42.5—50平方米之间,每张养老床位床均投资按15万元测算,不足15万元的按实际计算。二是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对已建成但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改造,配备消防器材,改造安全疏散设施、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按“4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测算,不足测算标准的按实际计算。
48.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的项目遴选要求是什么?
答: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培训疗养设施、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旅居、培疗转型养老”4类项目:
1.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能力,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2.支持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完善长期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专业护理人才培养储备,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强化对失能失智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项目原则上床位数应在50张及以上,床均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床位数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或机构实际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可同时申请设备包。
3.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状况,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畅通全国普惠旅居养老服务。
4.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0号)提出,通过改革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加快转型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转向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号)进一步明确将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对于中央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项目,可通过完成“先接后交”手续,视同资产承接方已具备项目产权或使用权,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同时,对于完成资产交接、前期手续完备、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要求的地方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项目,成熟一批、储备一批,积极纳入支持范围。
49.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遴选标准是什么?
答: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支持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
“十四五”期间将根据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标准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
50.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的遴选标准是什么?
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培育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为宜。
51.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的遴选标准是什么?
答:支持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范围的城市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应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营利性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重点支持能够补短板、强弱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建设,单项投资较小的一般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52.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资金渠道是什么?
答:“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相关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逐年安排,滚动实施。建设任务可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展期实施。地方政府、项目单位等要发挥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布局支持省、市级(含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五年过渡期”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县级及以下重点支持832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53.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资金支持标准是什么?
答:1.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设备包等定额补助项目除外)。其中,对低于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对高于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由各地自行解决。对于南疆四地州、涉藏地区、享受中西部待遇等政策地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改造、应急救援设备配置项目。按照“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原则构建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地级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新建和改扩建等过程中,可在同步改造和拓展现有服务设施基础上,成立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并可申请100万元应急救援设备包,用于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和相关物资,每个项目仅限申请一个设备包且设备包不能单独申请。
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旅居型机构建设。项目同时符合多种支持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年度补助床位数不超过10000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0000张补助,或者分年度实施。建设任务跨年度的项目,可以分年度安排。
3.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对低于平均总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对高于平均托位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由各地自行解决。对于南疆四地州、涉藏地区、享受中西部待遇等政策地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4.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5.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类单体项目补助上限按2000万元控制,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类单体项目补助上限按1000万元控制。原则上每个示范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总额不超过1亿元,可以分年度安排。
54.积极应多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中鼓励制定并承诺实施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创新机制是什么?
答:各地要统一规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区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基本养老服务,明确受益范围和基础标准,体现政府责任;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提出发展目标,加大对社会力量的支持,谋划一批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的类型、规模、融资方式、服务人群及计划开工时间等内容,扩大有效供给;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普惠养老、普惠托育参与城市要出台政策支持包,与参加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城企联动具体项目,保障参加主体享受到承诺的优惠政策,并明确参加主体责任。各地加强对整体解决方案的组织实施,列入方案的项目可集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55.“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56.“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十三五”以来,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城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以下简称“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到2020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新增社会足球场地超过2万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7.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0%以上,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式正在逐步形成,统筹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但是,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和健身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较为突出,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具体表现在:一是总量不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仍然远低于日、韩等周边国家水平,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结构不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分布不平衡,尤其是缺少群众身边举步可及的健身设施。三是载体不新,健身设施种类较为单一,与自然生态、生活空间相融合的设施较少,智能化程度较低。四是质量不高,部分健身设施陈年老旧,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利用率低。五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投资主体单一,专业运营管理人才缺乏。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健身设施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升国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对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57.“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体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建设体育强国。
58.“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健身设施更加公平可及,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扩大,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要。到2025年,全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等有条件的地区每万人达到1块以上,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网络。
59.“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一)体育公园。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竞技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公园。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内部的健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二)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新建或改扩建能够开展至少包含4类(含4类)以上体育运动项目,且不设固定看台的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
(三)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新建公共体育场中的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
(四)社会足球场。新建标准和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指7人制(8人制)、5人制足球场。
(五)健身步道。新建不低于5公里的健走步道、不低于10公里的登山步道、不低于15公里的骑行道。
(六)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冰雪、水上、山地、航空、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公共服务中心、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公共船艇码头等户外运动营地,以及公共厕所、停车场、连接道路、污水处理、应急救援等配套设施。
60.“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项目遴选标准是什么?
答:(一)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地、健身步道应参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遴选标准》(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将“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
(三)优先考虑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对接的项目,做到“一钱两用、多用”。
(四)社会足球场地项目优先支持41个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城市。
61.体育公园项目遴选标准中至少包括哪些功能?
答:体育公园至少要包括以下4类功能:一是常规球类:3人制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单打)、网球场(双打)、多功能运动场地、极限运动设施等。二是步道类:健身步道。三是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四是儿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沙坑。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体育公园要同时具备以上4种功能,可以至少同时开展5种运动项目。
62.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的项目遴选标准是什么?
答:1.室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运动健身功能区和配套服务功能区。运动健身功能区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0%,不设固定看台(座席)。且至少包含4类(含4
类)以上运动项目(如球类、健身操房、器械健身、游泳等)。
2.在建设室内场地的基础上,可配套建设室外健身活动场地。室内外健身活动场地均应包含活动区和缓冲区,室内健身活动场地面层应根据健身项目选择木地板、合成材料或专用地垫等。室外健身场地面层可根据健身项目选择合成材料、人造草坪或悬浮拼装地板等。室内外场地需配备照明系统,室内场地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室外场地水平照度不低于150lx。
3.配套服务功能区主要包括必要的餐饮配套服务、商业配套服务、场馆管理办公以及卫生间、医务室等配套设施等。
4.在设计时要考虑具备改造为临时方舱医院等功能。鼓励建设智慧健身中心。
63.“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十三五”以来,各级政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兜底保障的投入不断加大,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兜住了民生底线。但是,社会服务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较为突出,兜底服务保障能力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具体表现在:一是供给总量不足。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尚未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基本殡葬服务设施缺口较大,残疾人服务设施仍然不足,标准化的军人公墓尚属空白。二是功能布局不优。部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还是强制收容设施,与当前关爱型救助理念不符。中西部地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数量少、缺口大。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服务质量不高。儿童福利机构、光荣院服务设施条件不优。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未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还不高。优抚医院大多数未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四是发展活力不够。优抚医院、光荣院配置不平衡,设施设备老化,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能力较弱,与保障退役军人权益和加强练兵备战的要求不相适应。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强社会服务兜底能力建设,体现着国家的民生温度和治理精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题中之义,是推动共享发展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实现共同富裕。完善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有利于褒扬退役军人为保家卫国做出的牺牲和贡献,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筑牢困难群众、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64.“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重点群体救助、托养、养老、医疗、康复等需求,推动社会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65.“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人口规模、存量设施资源、服务练兵备战等因素,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合理确定服务功能和建设规模,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分级建设,明确管理责任。(二)保障基本,突出重点。补齐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精神卫生福利、殡葬服务、褒扬优抚、残疾人服务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支持,突出彰显军人贡献与保障对等、关爱与服务一致。(三)因地制宜,节约实用。科学谋划用地选址,践行绿色生态理念,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标准,倡导使用新技术、新材料,避免邻避效应,防止贪大求洋,坚持节约实用,不搞重复建设。(四)多元投入,提高质量。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推动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66.简述申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流程。
答:1.申报项目列入民政部门计划;2.至少完成可研批复或初设批复;3.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4.县级和市级发改、民政等部门联合申请文件,同时通过重大项目库锁定并推送投资计划;5.省发改委审查申报项目,并组织评审申报的项目。
67.“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社会福利、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管理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配置进一步强化,殡葬、退役军人等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方面,儿童福利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救助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体系方面,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或确认的烈士纪念设施应建尽建;稳妥建设军人公墓,满足基本安葬需求;实现每个省(区、市)至少有1所水平较高的区域性优抚医院,提高光荣院保障水平和床位利用率。残疾人服务体系方面,实现每个省(区、市)都有一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设施,每个地市都有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建设若干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68.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1.儿童福利设施。支持地级市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整合集中配置资源,提升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2.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支持建设省级、地市级区域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和家庭服务。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支持建设地市级区域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进一步提升关爱救助、应急救助服务能力。4.殡葬服务设施。支持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尚未覆盖的县市补齐短板。5.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支持建设地市级区域性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主要包括承担困难精神病患者收治功能的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精神病人福利(康复)医院等,为特殊经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救治、养护、康复服务。
69.退役军人服务设施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1.烈士纪念设施。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或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建设的烈士纪念设施,支持退役军人事务部确认建设的地市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主要包括:一是烈士陵园中的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碑、纪念塔祠、纪念雕塑、纪念广场等主体建筑物,二是以烈士陵园为基础的小型纪念堂馆,三是烈士陵园配套的排水、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不依托烈士陵园、独立的大型纪念馆不予支持。2.军人公墓。综合考虑部队驻防部署、兵源输出、平战状态等因素,支持安葬需求大、退役军人数量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区域建设军人公墓。3.优抚医院。支持每个省建设 1 所服务全省的优抚医院(荣军医院、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支持集中供养需求较大、交通较为便利、医疗康复条件相对薄弱的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优抚医院(荣军医院、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配置医疗设备。4.光荣院。支持优抚对象数量较多的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区域建设光荣院(荣誉军人休养院),配置基本康复辅助器具(设备包),优先支持具备医养结合功能和长期照护能力的光荣院。
70.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1.残疾人康复设施。支持建设省、市级区域性残疾人康复设施,形成专业化的康复网络。2.残疾人托养设施。支持建设省、市级区域性残疾人托养设施,搭建专业化的托养服务平台,提升区域性统筹集中托养能力。3.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支持建设盲人按摩医院的医疗、康复、培训等基础设施,提升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能力。
71.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标准是什么?
答:1.儿童福利院。建设床位控制在100—450张之间,床均面积控制在35—43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12万元测算。2.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床位控制在50—100张之间,床均面积控制在30—35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9万元测算。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床位数控制在30—200张之间,床均面积控制在27—32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9万元测算。4.殡仪馆和火化设备配套。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下的县(区、市),建设规模控制在2000—7000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0.36万元测算。地市级和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上的县(区、市),建设规模控制在7000—16000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0.36万元测算。新建殡仪馆可配套购置火化设备,每套按100万元标准予以支持。5.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规模控制在3000—5000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0.3万元测算。6.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床位数控制在500张以内,床均面积控制在50—60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15万元测算。
72.退役军人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标准是什么?
答:1.烈士纪念设施。按平均总投资1000万元测算。2.军人公墓。按平均总投资1500万元测算。3.优抚医院。床位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15万元(含设备购置)测算。4.光荣院。床位数控制在100—200张之间,床位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15万元(含基本康复辅助器具购置)测算。
73.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1.儿童福利设施。按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145—2010)有关要求执行。2.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按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11—2008)有关要求执行。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标准》(建标171—2015)有关要求执行。4.殡葬服务设施。殡仪馆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有关要求执行。5.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有关要求执行。6.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按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T056—2014)和《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附件1《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0〕2267号)有关要求执行。
74.“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的资金下达方式是什么?
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要列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在转发下达到具体项目时进一步明确投资安排方式。各地要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规范资金下达方式,完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排合法合规。
75.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制度,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于每月什么时间前将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与支付情况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制度,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与支付情况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76.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突出重点领域。聚焦文化强国、扩大内需、文化安全,以及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家重点文化工程、国家级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跨区域跨流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等大事急事难事,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关键带动作用,努力打造标志性文旅项目。(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考古工作水平,强化抢救性、系统性、原真性保护;加强文化安全设施建设,补足基层、基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业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发展。
(三)区分事权财权。严格依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标准,加大中央事权事项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突出强调地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投资带机制”的重要作用。
(四)合理控制规模。科学合理确定投资建设规模,既打造价值突出、效益优良、影响力强、显示度高的重点项目,避免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又立足中央投资规模,结合地方财力,在部分领域设置必要支持限额,避免铺张浪费、大拆大建。
(五)强化监督监管。完善中央和地方部门合作机制,用好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在线监测子模块,加强联合督促和动态检查,落实法定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绩效管理,确保中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使用合法合规、管理透明规范。
77.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重点文物和重大考古遗迹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文化旅游融合程度显著加深,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传播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明显提升。
78.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支持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以及国家明确的其他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着力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彰显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区分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博物馆、纪念馆:包括场馆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配套停车 场、广场及相关服务设施,必要的周边环境整治等。重要遗址遗迹:包括文物保护管理设施、风貌改善和环境整治、绿化,标识系统、保护展示空间、游客管理服务中心,配套的水电热气、垃圾收集中转、防灾减灾等设施,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必要的外围连接路和内部参观步道等。特色公园:包括游客流量监测调控和监管设施,垃圾污水收集、防灾减灾和预警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游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旅游厕所,游客解说教育设施,必要的环境整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以及必要的配套停车场、库房、辅助用房和环境整治等,具备综合展示利用功能,包括传统表演艺术类的展演剧场、排练厅等,传统手工技艺类的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等,传统民俗活动类的室外展演活动场地、小型室内展示空间等,以及相关的辅助用房或库房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包括公有历史建筑修缮、抗震加固、数字化展示利用设施,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重要节点空间或传统街巷沿街立面和路面的整治改造,配套便民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停车场,游步道等慢行系统,旅游厕所,水电热气、通信照明、垃圾收集中转、消防安防等设施,必要的历史水系整治和环境绿化等。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包括示范段内遗产点和景区(点)设施间 的连接路、自行车道、风景道、游客驿站等建设,完善道路指示和国家文化公园形象标识,水电热气改造,垃圾收集中转设施、旅游厕所,防灾减灾设施,以及必要的环境整治等。
79.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支持旅游领域重点公共服务和智慧管理设施提升,着力培育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管理设施:包括智能流量监测、动态展示系统及配套设施,智能监控和安防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等。游客服务设施:包括旅游咨询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分布式旅游咨询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及智能化改造,观景平台、游客驿站等分布式游览休憩设施、供水供电设施改造提升和直饮水设施、旅游厕所等。旅游交通设施:包括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点)间短距离的连接路改建扩能,内部道路、自行车道、步道等慢行系统,道路和景区内标志标识系统等。旅游停车场:包括配套智慧停车场(含汽车充电设施)新建,原有配套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加装汽车充电设施等。
80.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筛选标准是什么?
答:原则上应位于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区和主题展示区内,辐射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需列入相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属于能够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价值内涵的标志性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须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名录中,且能兼顾其他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需要。具体区分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重点项目需体现国家文化公园核心价值内涵,依托资源具有突出的文化典型性和整体代表性,有利于体现中国形象和彰显文化自信,有利于当地文化旅游及相关业态深度融合,能够发挥较强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其他项目为重点项目之外的项目,能够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或行业特点,发挥良好的品牌效应,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8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的筛选标准是什么?
答:需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具有突出的文物保护、爱国主义、优秀文化、科学普及价值。优先支持石窟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含挂牌单位和立项单位)、革命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其中石窟寺项目禁止擅自建设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宗教活动场所。
82.国家公园项目的筛选标准是什么?
答:需在国家明确的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范围内,由相关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谋划申报,属于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必需的建设项目,具体分为保护管理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科普宣教设施三类。
83.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多少万元?
答: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84.殡仪馆和火化设备地级市和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上的县区建设规模控制在多少平方米之间?
答:殡仪馆和火化设备地级市和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上的县区建设规模控制在7000-16000平方米。
85.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筛选标准是什么?
答:需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相关名录中,符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任务要求,拥有良好资源环境禀赋、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经营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明显,能够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方案及项目库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同时明确建设内容、资金安排标准等具体要求。
86.新建殡仪馆可配套购置火化设备,每套按多少万元准予以支持?
答:新建殡仪馆可配套购置火化设备,每套按100万元准予以支持。
87.优抚医院建设标准参照哪些文件执行?
答:优抚医院建设标准参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16]267号)》《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执行。
88.残疾人康复设施和托养设施按照哪些文件执行?
答:残疾人康复设施和托养设施按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5-2013)》《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6-2013)》执行。
89.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主要支持哪些内容?
答: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主要支持博物馆、纪念馆、重要遗址遗迹、特色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文化旅游复合廊道。
90.申请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具备条件:一是项目符合《方案》规定的遴选要求。二是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前期工作准备成熟。计划新开工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当年即可开工建设。三是地方资金已落实。四是已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五是在同一实施周期内,同一项目此前未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
91.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主要支持方向?
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主要支持:一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二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是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补短板。四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92.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主要支持方向?
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主要支持:一是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三是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四是重大旅游设施建设。五是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93.请简述“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残疾人服务设施中三大方面。
答:“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残疾人服务设施中三大方面:
(1)残疾人康复设施。支持建设省、市级区域性残疾人康复设施,形成专业化的康复网络。
(2)残疾人托养设施。支持建设省、市级区域性残疾人托养设施,搭建专业化的托养服务平台,提升区域性统筹集中托养能力。
(3)省级盲人按摩医院。支持建设盲人按摩医院的医疗、康复、培训等基础设施,提升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能力。
94.请简述“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项目申报的遴选标准。
答:(1)项目应符合项目建设标准。
(2)优先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
(3)优先支持尚无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补齐设施“空白点”。殡葬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火葬区尚无殡葬服务设施地方的项目,做到应建尽建,不留空白。对于改扩建项目,要优先支持建设年代久、服务功能严重不足的项目。
(4)对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且已经中央资金支持过的烈士纪念设施项目,本实施方案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95.请简述“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项目申报的支持标准。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平均总投资或床位平均建设投资(简称“平均投资”)的60%的比例进行支持(定额支持项目除外)。对低于平均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原则上给予上述相应比例支持。对高于平均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请各地自行解决。对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优抚医院、光荣院的改扩建项目,支持额度按照上述支持标准的50%申请。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原深度贫困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平均投资的80%的比例进行支持。
96.请简述“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殡仪馆和火化设备配套的基本要求。
答:殡仪馆和火化设备配套需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下的县(区、市),建设规模控制在2000-7000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0.36万元测算。地市级和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上的县(区、市),建设规模控制在7000-16000平方米之间,每平方米建设投资按不高于0.36万元测算。新建殡仪馆可配套购置火化设备,每套按100万元标准予以支持。
97.请简述“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中退役军人服务设施的基本要求。
答:(1)烈士纪念设施。按平均总投资1000万元测算。
(2)军人公墓。按平均总投资1500万元测算。
(3)优抚医院。床位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15万元(含设备购置)测算。
(4)光荣院。床位数控制在100--200张之间,床位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床均建设投资按不高于15万元(含基本康复辅助器具购置)测算。
98.请简述“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中体育公园的建设任务。
答: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竞技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公园。新建或改扩建的体育公园内部的健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99.请简述“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中体育公园的遴选标准。
答:(1)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绿化率不低于65%。如果总面积包括水域面积,水域面积占比不超过30%。
(2)体育公园至少要包括以下4类功能:一是常规球类:3人制篮球场、5人制足球场、7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单打)、网球场(双打)、多功能运动场地、极限运动设施等。二是步道类:健身步道。三是广场与器械类: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四是儿童活动设施类: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浅水池、沙坑。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体育公园要同时具备以上4种功能,可以至少同时开展5种运动项目。
(3)在设计时要考虑具备应急避难场所等功能。鼓励建设智慧健身设施。
100.请简述“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中的资金支持标准。
答:(1)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省的比例为不超过平均总投资60%。
(2)在上述支持比例的基础上,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2000万元;健身步道和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按照平均总投资600万测算,每个11人制标准足球场按照平均总投资300万元测算,其他制式足球场每块定额支持30-50万元。
(3)中央预算内投资不支持体育公园内部的体育场馆建设、室外健身器材购置(如扭腰器、健骑机、太空漫步机、单双杠、儿童秋千等)和餐饮配套服务、商业配套服务的装饰装修工程、水电气安装工程和设施设备安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