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主题: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我市落地实施一周年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8日(周四)下午3:00
发布地点:黄山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新闻发布人: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兵
发布会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2019年12月27日,第一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在我市顺利落地实施,一年以来,黄山市医保局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减轻患者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改善医药行业生态角度出发,积极推动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效。截至目前,国家组织的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部在我市落地实施,这也标志着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药价虚高问题正逐步解决。值此一周年之际,现将我市三批集采药品的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家组织集采药品落地执行情况通报
(一)第一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执行情况
第一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共25种。这25种药品大部分是临床用量大、百姓使用频率高的药品,像大家比较熟悉的阿托伐他汀、氨氯地平、恩替卡韦等。主要包括治疗精神类疾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癫痫类疾病、肝炎类等疾病。其中:心血管病药物10种,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肝炎药物2种,镇静、镇痛、癫痫、哮喘、消化、抗生素等用药各1种,抗肿瘤药物3种。25种药品平均降幅52%,最高达到98%。以此次中选药品中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苯磺酸氨氯地平”为例:原来在黄山市的售价为每片1.25元,假如患者按照每天1片(5mg)的使用剂量计算,一年的药费约460元,此次集中采购后,每片仅0.057元,一年的药费仅20.8元;再以乙肝用药“恩替卡韦”为例:规格为0.5mg的药品,每片价格从11.1元降到0.196元,降价幅度达到98%。截止2020年12月26日,第一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已完成采购量2143.4万(最小单位),比约定采购量734.5万(最小单位)超出 192%。按降价前价格计算,可为患者和医保基金节约费用超5000万元,仅乙肝用药“恩替卡韦”采购量就达80万最小单位量,节约费用约952万元。
(二)第二批集采药品执行情况
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32种,2020年5月9日在我市落地实施。本次集中采购的32种药品覆盖多个治疗领域,其中有群众常用的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口服降糖药物,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达帕胺等高血压用药;有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安立生坦片,有抗癌药紫杉醇、替吉奥、阿比特龙,还有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头孢拉定等多个抗生素品种。32种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3%,最高降幅达93%。如抗肿瘤药“阿比特龙”,原价是12800/盒,现在每盒是3828元,降幅70%;降压药“吲达帕胺片”以前0.5元/片,现在每片降到了6分钱,降幅88%;大家常用的知名降糖药,德国拜耳公司生产的“阿卡波糖片”,之前是2.2元/片,现在的价格是0.18元/片,降幅达92%。
(三)第三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执行情况
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共涉及55种药品,接近前两批的总和。2020年11月20日在我市全面落地执行。本次集中采购的55种药品主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抗菌素等常用治疗性药物,以及消化道肿瘤药物卡培他滨、乳腺癌药物阿那曲唑、精神类疾病药物喹硫平等。55种药品最高降幅95%,平均降幅53%。如乳腺癌治疗药物来曲唑片,原价格9.53元/片,此次降价后4.32元/片,每年可为患者节约医药费用约1900元。抗血栓药物替格瑞洛片,原价8.45元/片,现在1.46元/片,大家非常熟悉的治疗糖尿病的一线降糖药二甲双胍,从原价每片0.52 元降到0.07元。
今后,还会有更多的药品纳入国家集采,市医保局也将全力推动国家集采药品在我市落地实施,确保改革的红利更好、更快惠及黄山市的百姓。
二、创新方法,确保集采药品顺利实施
药品是特殊商品,关乎百姓生命与健康,药价的调整更是关乎多方利益。为确保惠民举措在我市平稳落地实施,黄山市医保局积极谋划,创新方法,主要从七个方面发力,为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一是制定工作方案。2020年4月,经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黄山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二是成立医药采购联盟。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组建黄山市药品采购联盟,确定黄山市人民医院为市采购联盟牵头单位,统一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三是明确采购任务。明确采购周期内我市需要完成的任务量,这既是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承诺,也是对全市医疗机构提出的任务要求。四是强化合理使用。为了保证中选药品能够进院使用,我们要求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优先采购、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同时通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推荐引导,使众多患者放心使用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五是加强质量监管。明确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主体责任,确保按照合同约定足量供货;加强对中选药品全周期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出现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予以严惩;对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证质量和供应的中选企业,将按照有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记录。六是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黄山市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预付当年约定采购金额的30%作为药品采购周转金,完成约定采购量后,再结合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继续予以预付;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回款,原则上从药品采购交货验收及发票入库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今年以来,黄山市医保局共向医疗机构预付采购周转金182万元,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支付压力。七是加强政策宣传。今年以来,黄山市医保局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乡镇、入社区活动,采取印制易拉宝、宣传册页,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公告等方式,让众多参保群众知晓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措施。
三、高值医用耗材执行情况
继药品集采的稳步开展,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也拉开了帷幕。 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2019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医保局积极开展相关探索研究工作,形成了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试点方案思路,指导和推动安徽、江苏等地探索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开展国家层面集中采购积累地方经验。2019年下半年我省成功开展了首批骨科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两类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目前,我市县级及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脊柱类、人工晶体类产品采购价格高于省中选价格的已按照省集采价格执行;脊柱类、人工晶体类产品现采购价格低于省中选价格的维持现采购价格;去年下半年我省又顺利完成第二批高值耗材集采谈判议价,骨科关节类240个产品平均降幅81.97%,心脏起搏器类82个产品平均降幅46.75%,谈判结果自12月1日起正式执行。2021年1月20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也在黄山落地执行,市医保局将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密切监测定点医疗机构执行集中采购结果情况,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考核。
药品耗材集采工作从最初的试点到如今进入常态化运作阶段,改革呈现全面推进之势。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是对既往药品耗材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较低的价格用上质量有保障的药品耗材,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市医保局在充分认识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意义的基础上,将更加坚定不移地将这项惠民工作推向深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把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真正让全市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