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责任制:
按照人员配备的要求,分别规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交接班制度:
应当有明确的交接班内容、手续和要求。
(3)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①确定巡检人员、时间、路线、检查内容和要求;
②落实每班安全巡检的要求,加强夜间及节假日的巡检;
③巡检人员按照巡检流程的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管理人员应对记录进行检查;
④巡检时,发现隐患和故障应立即处理并记录;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向管理负责人报告,并记录存档;存储记录建议不得少于2年。
(4)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①落实医用气体设备的维修管理负责人;
②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年、度、月维护保养计划;
③规定医用气体设备和系统检查周期及维护要求;
④建立医用气体设备和系统的维护管理档案;
⑤医用气体设备和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附件应在合格有效期满前,向申请检验。
(5)安全管理制度:
①医用气体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②非医用气体人员严禁操作气源设备;
③当进行医用气体相关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装备,选择合适的工具,严格执行操作流程;
④医用气体设备和系统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
⑤医用气体用房必须保持锁闭;
⑥医用气体用房应保持良好通风,温度控制在10℃~38℃,房内不超过23%;
⑦发生设备故障和医用气体泄漏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⑧每年对医用气体站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并撰写年度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采取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落实。
(6)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①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焊工的资格要求;
②在有气源的情况下,医用气体用房禁止动火,用电需采取防爆措施;若急需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应关闭气源,排空局部管道气体;
③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要求,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④每周对各种用电、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禁止带故障运行;
⑤对于新增用电、用气设备的使用要求,应办理报批手续,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值班制度:
①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确保气站每天24小时值守;
②值班室应具备的资料、工具及配件,如有损坏或缺失,需及时补充;
③非工作人员不应进入设备机房,外来参观者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做好记录;
④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巡视流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⑤操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严禁酒后上班;
⑥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8)气瓶管理制度:
①气体的购买管理;
②气瓶运输、搬运、储存和使用管理,同时对临床的气瓶气体供应进行管理,确保临床科室医用气体持续供应;
③气瓶的报废管理;
④气瓶发生泄漏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⑤气瓶安全使用检查。
(9)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①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人员、项目及周期;
②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③应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与紧急处理的方法;
④应急演练应在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医用气体系统管理部门应上报主管院领导,获得批准并提前与临床科室沟通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⑤应急演练前,应发布演练通知,落实应急演练的控制措施,避免引起临床损害;
⑥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并做好记录。
(10)消防管理制度:
①医用气体用房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油脂类物品;
②医用气体站消防器具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及数量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医用气体管道不得与电缆和其他管道共用,不得挪作他用;
④医用气体站区域内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动火作业前,应先制定动火方案,经消防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⑤医用气体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运用录像、板报、授课等形式,进行医用气体系统原理、运行、安全教育;
②每月组织医用气体系统学习,分析医用气体系统故障情况,讲授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③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核,并留存记录;
④新设备、新技术投入运行前,对所有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留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