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泗阳法院安检岗位共开展来院当事人安全检查10万余人次,平均每日安检人数超300人次,共查获各类违禁物品近30件,包括管制器具、扳手、剪刀等。
那么来院群众在通过安检通道时有哪些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一、核验身份信息并录入访客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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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要带好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等,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头像照片的证件。
在安检引导岗进行入院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并将携带的包裹及随身物品放入专用的盛放盒内、以备通过X光机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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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通道,专人使用
来院群众请从当事人专属通道,经安检门及人工检查后进入。
来院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及律师,经核验证件或出示“一码通”后经专用通道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的规定: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
二、通过X光机检查入院群众携带的包裹及随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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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物品不得带入?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1)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液体不能带入,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提供饮免费用水)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三、对入院群众进行人身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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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得进入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4)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5)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6)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四、对检查出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限制物品进行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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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
(一)对不允许携带进入诉讼场所的限制物品可予以寄存;
(二)对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予以暂扣;
(三)对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物质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寄存或者暂扣;
(四)对其他不得带入诉讼场所但是按照规定不允许寄存的物品,应当告知受检人员自行处置;
(五)对暂扣的爆炸物等危险物质,应当放置于专用防护器具和场所,报请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六)对暂扣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所以,大家不要忽视安全检查这一重要的入院环节哦!这不是故意设置“门难进”的门槛,更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关乎到所有诉讼参与人、来院群众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大事,绝不可以掉以轻心、疏忽大意。希望来院群众积极配合安全检查,提升安检工作质效,为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编辑 | 王 勇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