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程序,便于相关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以及研究者操作实施。
二、范围:适用于本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三、规程:
1.申办者需向机构办公室提交委托研究的委托函,并携带试验相关资料(见附件 1)与机构办公室接洽,机构办公室审核试验资料后,根据专业科室在研项目情况,推荐主要研究者(以下简称 PI)。
2.PI了解试验流程及相关事宜,并确定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承接该项目后,填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表》,连同申办者提供的其它伦理审查资料(附件 2)交至机构办公室。
3.机构办公室将资料转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伦理委员会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出具受理通知及缴费通知。申办方缴纳伦理审查费后,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项目进行伦理审查。
4.取得伦理审查批件后,PI填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主要研究者声明》和《主要研究者简历》,并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机构办公室。
5.申办者、机构办公室和 PI共同拟定并签署试验协议。机构办公室为该项目编号建档,发放《临床试验启动通知》。申办者按协议规定支付研究经费。
6.申办者(或 CRO)负责召开临床试验培训启动会,提前将备案资料和监查计划送交至机构办公室,并通知机构办公室该项目培训启动会的时间和地点。由 PI对参加试验人员进行试验分工授权。
7.试验正式启动。
注:
1)如有疑问请积极联系本机构办公室(010-83183511)。
2)试验进行中,申办者(或 CRO)有义务配合机构办公室进行临床试验质量控制工作,并按时递交监查记录。若试验发生SAE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至申办者、组长单位、本院伦理委员会及机构办公室。
3)试验结束后,机构质控人员对全部试验文件进行真实性、规范性质控检查,合格后方可撕表。
四、附件
1.附件1:立项申请资料清单
2.附件2:伦理审查资料清单
附件1
注:纸质版材料应以黑色快劳夹形式提交,并分别标注出每部分的内容,不同内容的材料之间有分隔页,其中多页材料请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一致(PDF 格式),可通过 u 盘、移动硬盘等形式提交。联系邮箱:bjlnyygcp@163.com。
附件2
注:提交形式同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