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注意!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个计税方式更划算?
1.合并计税
合并计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计税。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参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税适用)(详见附表1)👇
2.单独计税
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详见附表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居民个人小王2025年工资收入360000元,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全年可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60000元,12月收到年终奖60000元。
1. 合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360000+60000-60000-60000=300000(元)
应纳税额=
300000×20%-16920=43080(元)
2. 单独计算:
(1)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
60000÷12=5000(元)
符合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60000×10%-210=5790(元)
(2)工资薪金部分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360000-60000-60000=240000(元)
符合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240000×20%-16920=31080(元)
总计应纳税额=5790+31080=36870(元)
在该案例中,单独计税更划算。
如果不确定哪种计算更划算,在每年个税汇算清缴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汇算申报时分别尝试两种方式,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结果,你只需选择税负较低的那种即可。
注意!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对每一个纳税人,
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