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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婴儿培养箱(二合一)
5台
工业
一、基本要求:
用于小胎龄低出生体重早产儿或危重足月儿的保温保湿培养及抢救治疗,及动脉血氧饱和度(SpO2)和脉搏率(PR)的连续无创测量,保证危重极低超低出生体重早产儿危重足月儿的生理需要的中性温度湿度,保证相关生命数据检测及复苏抢救及护理时随时升降需要的功能。
二、基本配置:
主机(含婴儿舱、机箱、控制仪、箱篷、输液架及托盘),传感器盒,皮肤温度传感器,升降式机柜。
三、主要技术参数:
1、工作电源:AC220V/50Hz
2、工作模式:培养箱工作模式和保暖台工作模式
3、产品使用期限10年
四、培养箱工作模式下的性能指标
1、培养箱控温方式: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
2、箱温控制范围: 25℃~37℃(跨越模式37~39℃)
3、皮肤温度控制范围: 34℃~37℃(跨越模式37~38℃)
4、箱温和肤温显示温度范围: 5℃~65℃
5、升温时间:≤40min
6、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0.5℃
7、平均培养箱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1.0℃
8、温度均匀性(床垫处于水平位置): ≤0.8℃
9、温度均匀性(床垫处于倾斜位置): ≤1.0℃
▲10、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
11、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
12、婴儿舱内噪声:≤50dB(A)(稳定温度状态下)
13、湿度显示范围: 0%RH~99%RH
14、湿度控制范围: 0%RH~90%RH
15、湿度控制精度:±5%RH内
16、湿度显示精度:±5%RH内
17、氧浓度显示范围: 0%~99%O2
18、氧浓度设定范围: 20%~60%O2
19、氧浓度显示精度:±2%O2(设置值为25%及以下),±3%O2(设置值为25%以上)
20、氧浓度控制精度:±4%O2体积浓度内
21、重量显示精度:±1% 内
五、保暖台工作模式下的性能指标
1、保暖台控温方式: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控制
2、肤温控温范围:32℃~37.5℃
3、肤温显示范围:5℃~65℃
4、控温精度:≤0.5℃
5、床面温度均匀性:≤2℃
6、APGAR评分计时:运行至50″~1′、4′50″~5′、9′50″~10′时发出声光提示
7、故障报警:断电、风机、传感器、偏差、箱蓬、超温、水箱放置错误、缺水、设置、检查和系统等
六、功能有:
▲1、具有培养箱工作模式和保暖台工作模式,可相互转换;
▲2、具有转换错误报警功能;
3、大尺寸彩色LCD液晶显示;
▲4、婴儿床360度双向旋转;
5、立柱导轨;
6、箱体采用塑料前、后出风的空气循环系统;
7、床下可放置X光射线拍片盒;
8、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功能;
9、具有数据储存曲线显示功能;
10、具有整机高度调节功能;
11、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
12、具有RS-232接口;
▲七、竞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两年内或合同签订后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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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培养箱
5台
工业
一、基本要求:
用于早产儿或危重足月儿的保温保湿培养及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光照治疗,以及动脉血氧饱和度(SpO2)和脉搏率(PR)的连续无创测量,不需搬到患儿即可达到保暖及光疗。
二、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工作条件
1.1环境温度:20℃~30℃
1.2环境相对湿度:30%~75%
1.3周围环境空气流速:<0.3m/s
2.技术规格
2.1电源要求:AC220V/50Hz
2.3温度控制模式: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
2.4温控范围(培养箱温度的超调量不应大于 1℃)
2.4.1箱温控制温度范围:20℃~37℃(跨越模式:37.1℃~39℃)
2.4.2肤温控制温度范围:32℃~37℃(跨越模式:37.1℃~38℃)
2.4.3箱温模式和肤温模式的温度显示范围:5℃~65℃
2.4.4具有>37℃温度跨越模式
2.5升温时间(环境温度一般为+22℃):≤ 30 分钟
2.6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 0.5℃
2.7温度均匀性:≤ 0.8℃
▲2.8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在35.0℃~39.0℃范围内的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在±0.1℃内)
▲2.9箱内噪音:≤45dB(A)(稳定状态)
2.10湿度显示范围:0%RH~100%RH
2.11湿度控制范围:0%RH~99%RH
▲2.12湿度控制精度:±5%RH内(湿度控制值≤90%RH 时,湿度控制精度应在±5%RH 内;
湿度控制值>90%RH 时,应不低于 85%RH)
▲2.13湿度显示精度:±5%RH
2.13.1具有湿度显示功能。
2.14上黄疸治疗装置
▲2.14.1上光疗光源为LED,使用期限:50000小时
2.14.2上光疗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2.3mW/cm2
2.14.3上光疗总辐照度:≥3.7mW/cm2
2.14.4上光疗胆红素总辐照度最大值:5mW/cm2
2.15下黄疸治疗装置
▲2.15.1下光疗光源为LED,使用期限:50000小时
2.15.2下光疗胆红素总辐照度平均值:≥0.8mW/cm2
2.15.3下光疗总辐照度:≥0.8mW/cm2
2.15.4下光疗胆红素总辐照度最大值:1.3mW/cm2
2.16床面上有效表面内的胆红素总辐照度均匀性:>0.4
2.17计时器的时间显示范围:0~99999.9h
2.18脉搏血氧性能指标
2.18.1 SpO₂ 显示范围:1%~100%
2.18.2 SpO₂显示分辨度:1%
2.18.3 SpO₂ 测量精度:在70%~100%内,无体动状态下:±3%
2.18.4 SpO₂ 报警上限设置范围:50%~100%
2.18.5 SpO₂ 报警下限设置范围:45%~95%
2.18.6 PR 显示范围:25bpm~240bpm
2.18.7 PR显示分辨度:1bpm
2.18.8 PR 测量精度:在30bpm~240bpm内,无体动状态下:±3 bpm
2.18.9 PR 报警上限设置范围:80bpm~240bpm
2.18.10 PR 报警下限设置范围:35bpm~180bpm
2.18.11 PI 显示范围:0.02%~20.00%
2.18.12 PI 显示分辨率:0.01%
2.18.13 平均化时间:2s~4s、4s~6s、8s、10s、12s、14s、16s,预设为8s
▲2.19报警项目:断电报警,风机故障,温度传感器故障,偏差报警,超温报警,系统故障,湿度偏差,湿度传感器故障,缺水,水箱位置,血氧报警,SpO₂上限报警,SpO₂下限报警,脉搏上限报警,脉搏下限报警。
2.20培养箱使用期限10年。
2.21水箱容量:1500ml以上,可以用“高温高压”消毒。
3. 功能
3.1 LCD彩色触摸屏,大字符,方便医护人员操作和观察。
▲3.2具有参照或相当于Masimo SpO₂脉搏血氧监测功能,可进行新生儿危重先天性心脏病(CCHD)早期筛查,在低灌注和体动状态下可有效测量血氧脉搏。
3.3双面蓝光治疗功能,有效增强光疗强度,缩短治疗时间。
▲3.4上光疗:全触摸可视化操作,有倒计时、顺计时两种工作模式,采用PWM控制实现蓝光亮度的无级可调。
3.5下光疗:嵌入床体机构,让清洁维护更便捷,LED光源。
3.6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方便临床护理。
3.7槽立柱设计,便于安装更多临床医疗器械。
3.8标配可折叠托盘,方便收起,无需拆卸,标配监护托盘。
3.9 正门双重保险设计,双重防护避免正门意外打开。
3.10 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多种故障报警提示,提供多重安全防护。
3.11采用变频直流电机,有效降低箱内噪音,提供舒适的治疗环境。
3.12配硅胶床垫,触感柔软舒适,呵护新生儿皮肤。
3.13 RS-232接口,支持数据传输。
3.14 具有数据储存功能。
▲三、竞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是签订合同之日前两年内或合同签订后生产的。
以上涉及到设备性能及配置评审的相关参数均需添加到成交人的货物采购合同内,且采购人有权要求针对现场货物的部件的品牌及产地进行各种甄别方式(如第三方商检)。如甄别结果与合同内一致的,甄别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如果甄别的结果与合同不一致的,甄别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且成交人需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商务要求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2. 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第一笔),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5%(第二笔),剩余5%的合同款,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12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笔)(无息)。成交人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完税发票给采购人。
发票上的标的名称与提供的标的名称必须相符,不能以“×××××一批”等笼统名称,一个合同含有多台相同标的时,发票总额与台数、单价相符。一个合同含有多套不同标的时,按标的名称分开写。
售后服务
1. 成交人负责送货上门、所有货物应是全新、未用过的产品,终身维护。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其中人为破坏不计算在内),需派出技术人员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质保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费用收取方案。
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
(1)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1~2名)进行操作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并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2)竞标时响应文件中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可包含:明确质保期、明确保修期、负责升级、故障响应时间、培训内容、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及对设备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提供备用机,了解用户的使用情况、保修期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
(3)接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通过远程方式解决;遇到大的问题,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内处理完毕。质保期内定期(每半年)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其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售后服务电话),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技术支持:包括即时回答提出的问题;
(4)其余按厂家承诺。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一)验收时提供完整应用中文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和详细技术参数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一式二份;提供正版软件光盘。
(二)1.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进行安装调试设备,确保设备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用户单位院内指定地点负责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2.要求与医院信息网络数据互联互通,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三)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产品终身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四)培训条款:
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
1.培训对象:使用科室的设备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
2.培训形式:
(1)现场使用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成交人培训工程师对机器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
(2)集中授课:厂方培训项目使用专门讲义进行授课,并进行考核考试。
(3)外出学习:成交人负责提供设备使用人员到国内知名医院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相关规定:
(1)属于下列情形,必须以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现场培训:
①50万元≤单价<100万元的设备
②操作相对复杂的设备。
③临床要求操作精度比较高的设备。
④侵入性操作设备。
⑤设备科认为必须用集中授课方式+现场培训的方式的其它情况。
(2)属于以下情形,必须以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
①单价≥100万元的设备。
②操作要求极高的设备。
③诊断及治疗要求具备相应知识及经验的设备。
④由于开展新技术的设备。
⑤设备科认为必须采用现场培训+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方式进行培训的其它情形。
(3)属于下列情形,可只采取现场培训方式进行培训
①简单的仪器,如一类呼吸机。
②医院常用的仪器,相关使用人员比较熟悉其操作。
③与诊断及治疗效果影响不大的设备。
④相关专家认为只需要简单培训就可以掌握其操作的设备。
(4)外出培训人员,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医生或/护士)、维修人员。
①单价100万以上设备,使用人员外出培训2人,到国内知名医院,要求能熟练掌握。
②维修人员1人,到厂方指定培训基地,要求保修期结束后能独立对简单故障进行维修。
(5)现场培训及集中授课培训规定培训内容:
①设备的结构及功能特点。
②设备的操作规定程序。
③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④设备的日常维护方法。
⑤设备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⑥设备的简单故障处理及报修程序。
⑦厂方认为其它必须传授的内容。
4.培训的验收:培训结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交设备科确认:
(1)现场培训只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
(2)集中授课必须有使用科室相关培训人员签到表、讲义(课件)、考核成绩资料。
(3)外出学习必须向设备科提供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五)质保期及保持内容(起算时间为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1.质保期:整机负责质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质保期)。
2.保持内容:质保期内保证设备的合法性使用,国家强制检测由成交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责任由成交人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质保期内设备正常开机率达到95%以上及出现严重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一个星期及以上)小于三次,否则做出接受退货处理的承诺。
(六)保修期及内容(起算时间为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1.保修期:整机负责维修不少于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
2.保修内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软件终身负责升级并负责升级费用。
3.如果成交人提供保修期>12个月(且不低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要求的保修期),竞标时必须特别提出声明,评审时以正偏离评定,合同按成交人提供的保修期执行。
产品质量要求
要求竞标货物及其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安全强制要求和标准的产品。
竞标报价
1.竞标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
▲二、商务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等国家政策要求,符合要求给予价格折扣,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性优先条件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符合要求优先采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竞标处理。
(三)其他要求
竞标人竞标时响应文件中必须列出其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及竞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性能。
▲竞标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竞标产品属于2类、3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单位电子签章)
厂家授权:货物必须能够提供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进口产品必须竞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竞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果是代理公司授权给竞标人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给代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公司才能给竞标人的授权(授权链不能中断)】保证货物正品及售后服务,否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验收条款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验收,由采购单位及成交人双方验收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二)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技术人员、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档案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院方小组长为设备使用科室的验收人员人)与供应商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医疗验收安装验收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
(三)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厂家或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谈判文件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谈判文件参数不符。
(四)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供应商双方验收人员签字)。
(五)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
1.开箱验收:在设备科技术员、供应商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
(1)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
(2)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
2.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供应商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
(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
A.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B. 具有特种设备属性的设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C. 具有计量仪器属性的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②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
A.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B.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
C. 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
③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
A.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
B.进口产品(竞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国产不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属于二类的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非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③生产厂给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注:进口产品必须竞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国产产品的供货时必须提供或如有竞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
(3)设备随机资料:
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PDF文档交设备科存储于管理系统。
②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医院档案室。
③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④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
⑤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
⑥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
(六)技术性能验收:
1.以谈判文件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竞标参数是否符合谈判文件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
2.验收前由设备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谈判文件技术参数、竞标响应表及设备清单。
3.设备清单必须与谈判文件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谈判文件参数为准。
4. 验收必须以谈判文件参数为基准,对竞标技术要求偏离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要求偏离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
(1)技术要求偏离表与谈判文件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
(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中注明负偏离,经评审仍然成交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
(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中注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中注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
(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采购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谈判文件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应商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
(7)对于谈判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谈判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谈判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应商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
(8)对于以谈判文件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
(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竞标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谈判文件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谈判文件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响应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响应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 ××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响应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
(14)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采购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应商也必须提供,不能以谈判文件参数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如:除颤器有可能在远离电源的情况下使用,必须配置电池,即使谈判文件没有明确标明电池,供应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电池)。
5.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供应商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
(七)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技术性能验收》第4点“验收必须以谈判文件参数为基准,对竞标技术要求偏离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要求偏离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第(3)、(4)、(5)、(8)、(9)、(10)、(11)、(12)款的情形,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为提供虚假文件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八)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供应商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
2.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不予接收。
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谈判文件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
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
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
(九)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供应商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
(十)培训条款验收:按商务部要求培训内容执行。设备安装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
(十一)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供应商安装人员、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
(十二)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项目为准,设备验收时间计算在供货期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不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供应商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十三)设备交接:验收合格后视为设备交接,在验收合格前设备属于供应商,所有运输、仓储、装卸、保管、搬运等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十四)如竞标响应条件与本谈判文件验收条款有冲突的造成无法验收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